【福州男見義勇為反被拘】解除取保候審重獲自由 律師表明會索賠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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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福建福州救人反被拘案再有新進展,當事人趙宇的代表律師范辰透露,福州晉安分局警方在周五(20日)凌晨派人到訪,送達《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及《退還保證金決定書》。換言之,在被刑事拘留十多天,繼而再被取保候審後,趙宇終獲得法律意義上的完全自由。
據《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顯示,警方是在1月10日起對趙宇執行取保候審,並因晉安區檢察院已作出不起訴決定,故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取保候審;至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則稱趙宇在被取保候審期間有遵守規定,故可獲退還所交納的一萬元(人民幣.下同)保證金。
但值得一提是,趙宇此前收到的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稱趙宇的正當防衞確有超過必要限度,但「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故作出不起訴決定。趙宇並非被認定是正當防衞,故按照規定是無法申請國家賠償,同時更有可能面臨對方的民事索償。范辰表明,趙宇一方認為此是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會進行申訴。
(北京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