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男闖入高速公路被撞身亡 司機被判承擔4成責任賠償14萬元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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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報道,武漢一名男子闖入高速公路後被車輛撞倒身亡,法院最終判決涉事司機承擔40%責任,身亡男子承擔60%責任,高速公路管理處無需承擔責任。
根據案情,今年1月24日晚上8點半左右,男子陳某(化名)趁著高速公路收費站的出口閘桿升起時,越過閘桿進入湖北武英高速公路。當晚9時10分,一名司機駕車在該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撞到陳某,導致陳某當場死亡,涉事車輛也受損。
事故發生後,陳母將涉案司機、一家保險公司及高速公路管理處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武漢新洲法院審理認為,高速公路管理處行使的是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職責,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該機構的法定職責。因阻止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屬於安全管理工作,所以該工作並非高速公路管理處的法定職責。
法院最終判決高速公路管理處無需承擔責任,又認定此案全部賠償金額為3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涉事司機要承擔40%責任,陳某則承擔60%責任。最終涉事司機要賠償14萬餘元,保險公司則承擔賠償餘額。
(《武漢晚報》/《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