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漢被屈殺人坐監23年終判無罪 曾四度被判死緩妻改嫁母去世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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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吉林永吉縣發生一起殺人案,當地警方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認定金哲宏為殺人兇手,最終,金哲宏被判處死緩。23年來,金哲宏堅稱自己無罪,多次上訴,亦多次被駁回,直到2014年,他的案件被媒體曝光,終於引起社會關注。
今天(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對原審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判決金哲宏無罪。
金哲宏在法庭上失聲痛哭,他服刑期間,母親精神受到打擊,已經離世,而妻子也早已改嫁。

金哲宏入獄前的照片。(網絡圖片)
金哲宏(左二)拄著拐杖離開法院,左三是他的兒子。(網絡圖片)

1995年9月,吉林永吉縣發生一起命案,一20歲女子李藝不幸遇害。當地警方指金哲宏(判決書上寫作金哲紅)和她發生性關係後因嫖資產生糾紛而將其殺害,並在殺人後將其屍體掩埋。

遭到刑訊逼供被迫承認殺人

然而,此案並無目擊證人,法醫鑒定也未檢出金哲宏的精液及精斑,金哲宏的親友及鄰居的證言,均證明其案發時金哲宏帶著老婆孩子去母親家,沒有作案時間,甚至殺人方法檢方都存在「木棒擊打頭部」和「用左腿膝蓋壓住李藝的嘴,雙手卡住李的頸部」兩種說法。警方雖然有金哲宏的口供,但金哲宏在法庭上表示,他遭到刑訊逼供,才不得不承認殺人。

但是,法院依然認定金哲宏構成故意殺人罪,判其死緩。金不服上訴。幾年裡,該案經歷了3次一審,2次發回重審,金哲宏4次被判處死緩。

2014年,內地媒體澎湃新聞報導了金哲宏故意殺人案,指出該案存在諸多疑點。報導刊發當日,吉林高院即回應開展複查。

金哲宏的判決書。(網絡圖片)

2018年3月26日,吉林高院決定再審該案。10月24日,該案在吉林高院再審開庭。再審開庭一個月後,金哲宏終於等到了無罪的判決。

今天,身體狀況不佳的金哲宏坐著輪椅參與法庭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幾度失聲痛哭。

據了解,金宏哲的母親在兒子被捕後受到強烈打擊,不久後就去世了,妻子也帶著兩歲的孩子改嫁了。

金哲宏在家裡排行第五,除了兩個哥哥和兩個姐姐,還有一個雙胞胎弟弟。金哲宏出事以後,家人一直為他奔走,但持續多年沒有結果。目前,他的二哥也已經去世。

被判決無罪後,金哲宏說,回去父母墳頭拜祭,這是他目前最想做的事情。對於未來計劃,金哲宏表示,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養好身體,今天就準備回永吉縣老家。

據悉,吉林省高院國家賠償委員會的法官和金哲宏已經見面,為下一步提起國家賠償做好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