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女大生校內跑步遭割喉殺害 兇手一審判死:殺人只因沒錢吃飯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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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一名女大學生在校內跑步後,於學校操場慘遭一名36歲男子割喉殺害。
案件今日(11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兇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發生於2016年12月20日晚上9時左右,兇手王健來到位於廣州白雲區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北校區,見到死者戴某。當時戴某剛跑完步,正在操場上壓腿。王健突然上前抱住戴某,並持刀連續捅刺其頸、胸部等部位後逃離現場。戴某事後傷重死亡,經鑑定,其死因是銳器作用致右頸內靜脈、右鎖骨下動脈完全離斷及頸深層靜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王健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王健被捕後雖如實供述罪行,但庭審時否認殺人的動機,並以患有精神病為由意圖減輕罪責,沒有認罪悔罪表現,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以王健故意殺人手段殘忍,罪行特別嚴重,決定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兇手自白:殺人只因「沒錢吃飯」
綜合早前報道,死者戴某得年20歲,浙江杭州人,生前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繼教(公開)學院2015級進修學員。兇手王健當時36歲,是吉林人,在案件發生後翌日被捕。據其自白,他與死者素不相識,犯案動機僅僅是:「沒錢吃飯,想幹點壞事,就可以被抓起來,到派出所就有人照顧。」
兇手獲判死刑的消息得到不少網民讚好,有人更直言是「大快人心」:
罪有應得!
可憐的妹子與他無冤無仇被殘殺,太慘了,這絕對是危害社會的恐怖分子。
這種人就是逮著一個斃一個。
想吃免費飯需要割喉殺人嗎?需要跑嗎?要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吃閻王爺的油鍋飯啦……
現在的社會怎樣了,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