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反壟斷調查一年多石沉大海 傳滴滴多次被約談但拒配合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合併快的、Uber中國之後,滴滴佔有網約車市場九成份額,一家獨大,但對於滴滴「壟斷」的質疑從未平息。早在2016年9月,商務部就表示:滴滴與Uber合併沒有向商務部申報,正在根據《反壟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反壟斷調查。目前,相關調查已經歷時一年零八個月,但至今仍未向公眾公佈結論。
去年7月底,在滴滴和Uber中國合併即將滿一年之際,中國計程車產業聯盟致函商務部,諮詢反壟斷調查進展,但聯盟秘書長葛磊稱,又是快一年過去了,他們仍然沒有得到任何答覆。他覺得,有必要給公眾一個答覆。不管你調查的結果怎樣,就算被認為不構成壟斷,那也可以,不能不了了之,該聯盟將繼續向商務部諮詢調查情況。
中國計程車產業聯盟:將持續跟進
有業內人士指出,滴滴一直並不配合調查,並被多次約談。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正式收購Uber中國。就在收購消息公佈不到24小時,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沒有收到相關申報;一個月後,商務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沈丹陽表示將進一步推進有關調查工作,並透露:「商務部反壟斷局已經兩次約談滴滴出行,要求其說明交易情況,未申報的原因。」
葛磊則承認,他們對滴滴收購Uber中國的反壟斷調查窮追不捨,一方面當然是維護自己、也就是正規計程車司機們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擔心,今天有滴滴,明天不知道又有什麼「滴」?監管部門到底該怎樣認定「壟斷」、構建更健康的市場?
專家:應公佈調查結果及過程
葛磊說:「美團到上海以後,跟滴滴形成了新的價格戰。滴滴和優步(Uber)合併後形成的市場不可動搖的格局似乎有一點鬆動。但是這個是因為有了新的競爭對手,並不是說滴滴完全遵守了市場法規在運行。對於反壟斷調查,還是要關注。而且這個調查更應該是對未來如果有類似的合併案發生,有一些借鑒意義。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大家就不知道用怎樣的準則去衡量。」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則認為,調查結果應該公開,就連反壟斷調查的全過程,也應該及時告知公眾。不過,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反壟斷機構對涉嫌壟斷行為調查以後,認為構成壟斷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並可以向社會公佈。這個條款談到的是最終處理結果的公開,卻沒有提到處理的過程本身要不要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