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救護車衝燈遭私家車撞翻 1醫護1患者死亡 律師解答責任劃分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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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有網民發影片稱,5月18日,遼寧大連一輛急救車衝紅燈被橫向行駛的私家車撞翻,事故導致救護車內多人被甩出車外。
今日(20日)大連市公安局普蘭店分局通報,事故導致救護車上2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一段行車記錄儀影片顯示,急救車被從側面開來的私家車撞擊後旋轉了一圈側翻,車內的急救床及多人被甩出。另一段現場影片中,有4名傷者躺在地上。

大連普蘭店區交警大隊昨日(19日)表示,事故發生時,急救車上載有患者,並鳴笛闖紅燈,被撞後車內的患者及其他人被甩出車外。

大連一輛救護車遭私家車撞翻,車內人員及救護用品被甩出車外。

大連市公安局普蘭店分局5月20日再通報,事發於5月18日12時42分許,在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某加油站路口一輛120救護車和小型私家車碰撞,致120救護車上1名工作人員當場死亡,1名患者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120救護車駕駛員受傷。

經檢測,排除雙方駕駛員酒駕、毒駕嫌疑。目前,傷者正在醫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事故引起內地網民討論,究竟救護車是否可以闖紅燈,私家車是否需要負全責?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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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有闖紅燈的特權,但需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此外,若救護車司機在執行緊急任務闖紅燈時存在重大過錯,司機對闖紅燈需要負一定的過錯責任。

陝西趙良善律師表示,針對此次事故,若救護車正在執行緊急任務且未嚴重超速、不存在重大過錯,闖紅燈時被一輛轎車撞翻,那麽轎車未盡到讓行救護車義務,轎車司機負事故全責,救護車司機無責。但若救護車正在執行緊急任務,但嚴重超速、或存在重大過錯的,救護車司機負事故次責,轎車因未盡到讓行救護車義務,司機負事故主責。

網民睇法:

不管是不是綠燈,過路口時都要減速觀察。不是說綠燈一定安全。

救護車鳴笛,其他車輛就要讓行。小車全責

應該是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闖紅燈吧?

救護車需要先確認安全再闖紅燈,也就是說你要減速,確認好再闖燈,不是鳴笛就可以不管不顧,最終害人害己。

這個病人也是倒霉,這下不用搶救了直接送走,家屬氣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