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月大女嬰接種疫苗後癱瘓 母質疑注射非正規或過期疫苗釀禍
現年9歲的女童劉彩(化名)在她5個女月大的時候在四川省內江市中區玉溪社區服務中心接種疫苗,卻在事後確診病毒性腦炎、重症肺炎、呼吸衰竭等十多種嚴重疾病,現時更只能靠流食維持生命,靠開塞露完成排泄,並要在成人輔助下做康復訓練,以緩解腦部和肌肉萎縮。周一(25日),劉彩的母親劉成英透露,法院判醫院只承擔40%的責任,而她堅持認為女兒是被注射了非正規渠道購進的或過期的疫苗,故醫院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2016年1月19日下午,劉成英帶着5個月大、已會翻身的劉彩接種口服的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針劑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及針劑b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可回家後,女兒就出現驚厥、發熱、哭鬧等異常症狀,翌日更出現腹瀉,於是被趕緊送其往內江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不久,孩子出現「暈厥」,被緊急轉入重慶醫科大附屬兒童醫院,最後確診病毒性腦炎、重症肺炎、呼吸衰竭、肺功能損害、應急性高血糖、心肌損害、急性腎損傷、繼發型癲癇等,在醫院待了48天。
據西南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評估,劉彩顱腦損傷為一級傷殘,護理期限為生存期長期護理,其不能抬頭、說話、獨坐、翻身、行走,也不能主動覓食,四肢不能爬行,需長期用藥,並輔以康復治療,且無法評估後續治療費。
另一方面,據專家組出具的調查診斷書顯示,玉溪社區醫院為劉彩接種的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均與省、市、區疾控中心供應的相應疫苗批次不一致。醫院方面則稱疫苗來源渠道正規,且在有效期內,只是工作人員對疫苗批次記錄存在不規範和瑕疵。
西南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書》認為,玉溪社區醫院對劉彩實施的接種過程,以及對疫苗採購管理均存在不規範行為;醫院也未能證實其對劉彩發生疑似預防接種反應後盡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然而,醫院「診療行為與後果不能絕對排除偶合因素」。故此,司法鑒定建議,院方責任參與度30%至40%為宜。
2023年7月6日,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案件作出終審判決,判玉溪社區醫院承擔40%責任,賠付48.197.88元。對於判決,劉成英表示不認可,她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提出再審申請,惟被四川省高院於2023年12月21日駁回。
劉成英透露,自那次接種後,女兒再沒能自己動彈一下,睡覺時眼睛不能完全閉合,醒來後也是「目空一切」,只有偶爾會哭幾聲,「可能是因為疼痛」。現時,劉成英每天都會帶孩子做康復治療,但收效甚微。她強調,至今拿到的賠償費用總共40多萬元,但這些錢很難應對未來更大的康復治療和生活支持;她會繼續申訴,認為醫院需承擔更多的賠償責任,才能讓女兒得到更好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