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女離婚冷靜期遭丈夫捅殺 家屬:兇手毫無悔意,盼法院判死刑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去年7月20日,在離婚冷靜期第13天,35歲女子小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連捅數刀,失血過多後當場死亡。
3月21日,該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並宣布擇期宣判。死者家屬稱,他們提供了兇手在案發前家暴、虐待和威脅小霞的一系列證據,可以佐證對方是有預謀的犯罪,並重申他們不接受調解及賠償,「希望法律嚴懲,能判兇手死刑」。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披露,經檢方審查查明,小霞因丈夫趙某超長期家暴提出離婚,之後趙某超多次以電話威脅等方式逼迫小霞見面,並揚言要殺害其家人。趙某超捅刺多刀致小霞死亡,並致與小霞同行的多人受傷。檢方以趙某超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家屬稱,趙某超錄口供時承認家暴,卻在庭審現場狡辯、拒絕認罪,甚至沒有向被害人家屬誠懇地道歉。在庭上,趙某超表示他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反駁稱,「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這叫不想置她於死地嗎?」。

案發現場。(瀟湘晨報)

家屬還提到,在3月20日的庭前會議上,趙某超家屬不但否認其故意殺人的事實,還反稱女方預謀殺人,「對方說是我們想殺他的兒子(趙某超),所以特意去了7個人,還約在了晚上。但事實是他一直威脅我姐姐,不見面就要殺我哥,我們是為了哥哥的安全才不得已見面的」。

此外,趙某超家屬辯駁稱,在提交離婚申請後的幾天,被害人始終不肯見面,導致趙某超心情不好,加上當晚見面後看到有不認識的人,所以才情緒失控殺人。

3月21日,近10名的受害人親屬來到法院現場。受害人親妹小玲透露,年邁的父母也特地從湛江趕到廣州,由於法院僅同意兩個旁聽名額,母親與一位不在案發現場的兄長被允許進入。

小玲稱,母親起初不敢到廣州,很難克服心理障礙,「又想看看女兒當時的遭遇,看看趙某某是怎麽說的,怎麽能對女兒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她們期盼有公正的審理與判決,「我們放棄了所有賠償,希望法院能夠判處趙某某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