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大埔鳳園地皮申建1759伙 地盤較舊方案大一倍 伙數增20%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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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實(1113)再次就大埔鳳園鄰近同系樓盤嵐山以南的地皮,向城規會申請作住宅發展,新方案涉及6幢分層住宅,提供1,759伙。上述申請位置在2019年曾向城規會提出發展申請,當時擬建1,462伙,即是次新方案伙數增加約兩成。

住宅樓面近104萬呎 增加38%

上述申請地點位於嵐山的南面,地盤面積約32.2萬平方呎,較舊方案近15萬平方呎,大幅增加1.15倍,當中政府土地佔約11.43萬平方呎。申請人擬就目前地皮用途「綜合發展區(1)」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13」地帶,同時修訂一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由2層改為8層。

項目落成後,住宅樓面約103.8萬平方呎,較方案的75萬平方呎上升38%,涉及6幢樓高25至30層、不多於主水平基準上102米的分層住宅,提供1,759伙,較舊方案1,462伙增加兩成。

設8層高社會福利綜合大樓

此外,新方案將建3幢樓高2至8層的非住宅建築物,涉及6萬平方呎,包括一幢3層高會所、一幢2層高公共停車場及零售設施,以及8層高社會福利綜合大樓,當中提供100個安老院宿位及30個日間護理單位。而項目停車位涉及447個,當中私家車位佔36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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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地皮於1987年展開收購

申請人為由長實持有的Fantastic State Limited。申請人指,為響應政府地盡其用並善用可開發土地的政策,通過包括檢討土地用途、重新改劃具有發展潛力的農地或未被充分利用的土地、以及在適切情況下提高土地發展的密度,申請人重新檢討了在「綜合發展區(1)」地帶內剩餘可發展的土地潛力,包括考慮了土地擁有人業權、祖堂、有業權問題的土地,以及最新規劃背景等等。

申請又指出,上述「綜合發展區(1)」地帶內的土地收購自1987年開展,經歷35年後,再進一步收購地帶內所有剩餘的私人地段。

申請地點位於長實樓盤嵐山的南面。圖為大埔嵐山。(資料圖片/羅君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