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禁追租法 龍漢標:反對立法干預私人合約

撰文:溫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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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28日)恢復二讀《商業租户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草案》,即立法禁止業主向指定租戶追租三個月,並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三讀通過。

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提出,立法禁止向受疫情影響的指定行業追租,引起業主及商戶反彈,陳茂波其後作出5項修訂,包括業主若透過協商與租戶重新簽訂新租金協議,即可免受條例規管等。

就此,地產及建造業界議員龍漢標表示,原則上反對透過立法干預私人合約,認為即使是非常時期的短期措施,也會打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對於政府指海外地方亦有類似措施,龍漢標指該些地方有相關的調解、仲裁程序,但香港沒有制定有關配套。

龍漢標又認為,措施由今年1月開始生效,令保護期延長七至八個月,忽略法例的實際追溯力,偏離針對中小企、設三個月保護期的立法原意。

龍漢標認為,立法禁追租將打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盧翊銘攝)

易志明:可能違反《基本法》保護私有產權精神

至於選委界議員管浩鳴則批評條例「為難立法會」,表面上堂而皇之,為企業提供喘息空間,實際上破壞了多年來行之有效的私有產權制度。「無疑將立法會變成箭靶,若通過勢必立下政府嚴重干預市場的先例,若不通過,立法會又背負『置中小企不顧』的污名,可謂左右為難。」

管浩鳴又指,條例草案與《基本法》中保護私有產權有所牴觸,倘若租客走數,業主便會無辜承受數個月的損失,反問是否公平。至於航運界議員易志明表示,立法手段干擾自由經濟,甚至可能違反《基本法》保護私有產權精神,有開壞先例之嫌,認為可一不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