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倡26幅空置校舍地作住宅用途 部分已按建議落實

撰文:翟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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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今日(17日)公布經中央調配機制檢視的空置校舍用地的檢視報告,截至2019年中,規劃署已按照中央調配機制,先後就233幅空置校舍用地的長遠土地用途進行檢討。

規劃署建議,接近八成(180幅)空置校舍用地長遠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另有約一成(26幅)建議長遠作住宅用途,當中超過一半(14幅)建議作公營房屋發展,部分亦已落成或興建中,其餘12幅擬作住宅的用地則由私人土地擁有人推展有關房屋發展;餘下約一成(27幅)位於鄉村範圍的前新界村校空置用地則建議長遠保留作鄉村式發展、鄉郊用途、休憩用地用途等。

14幅空置校舍地作公屋發展

規劃署指,在233幅空置校舍用地當中,190幅座落於政府土地或即將交還的私人土地上,而截至2019年6月底,其中144幅已按照中央調配機制的建議,用作或將用作合適的長遠用途等,另有39幅在有待落實長遠用途期間;7幅礙於用地或技術限制,致個別空置校舍現時不適合使用或未能提供使用。

至於餘下43幅座落在私人土地,將由私人土地擁有人決定,有關用途必須符合相關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土地契約條款,以及其他有關法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