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19】 引收回土地條例收3類私人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
撰文:區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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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宣讀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加快規劃,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和其他適用條例,收回3類私人土地作百分百公營房屋(包括公屋、「綠置居」、居屋)及「首置」和相關設施發展。
第一類是可能具發展潛力,但未納入新發展區或其他發展項目,大部分屬私人擁有的新界棕地,估計約450公頃,這些土地較接近現有新市鎮和主要公路及面積較大,包括位於屏山及藍地一帶棕地。規劃署會優先檢視當中的160公頃較接近現有基建設施的棕地可否作公營房屋發展,以便於今年年底開展進一步的技術評估。
她指,改劃政府用地作房屋用途是近年房屋土地供應的主要來源之一,但她今次提出的是更聚焦地改劃私人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繼而行使公權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是突破思維。
第二類是收回位於各區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但因為各種原因(例如業權分散或基建限制)仍未有發展計劃,而評估後認為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的私人土地。
第三類是收回位於市區並適合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寮屋區的私人土地,以加快發展這些合共七公頃的市區用地,重建為以公營房屋為主的新社區,並透過按政策的補償安置,改善寮屋居民的居住環境。
未來5年收回400多公頃私人土地
林鄭月娥指,除了上述的新增收地項目外,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的收地工作會接踵而來。計及剛動工的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陸續上馬的洪水橋/厦村和元朗南大型發展項目,加上多個公營房屋計劃及其他公共工程,目前已知會收回的私人土地約700公頃,預計其中400多公頃會在未來五年收回,遠多於過去五年收回的2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