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學生透過無牌地產代理租物業受騙 地監局︰消費者應提高警覺

撰文:柳英傑 蔡偉南
出版:更新:

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關注近日有內地學生,在一宗涉及透過無牌地產代理租賃香港物業的懷疑騙案中,蒙受金錢損失。監管局希望提醒所有消費者提高警覺,及應委託持牌地產代理以為其權益帶來更佳保障。

騙徒經小紅書宣傳出租香港單位 沒有地產代理牌照

據了解,上述內地學生懷疑騙案涉及在「小紅書」宣傳出租香港單位、沒地產代理牌照的「美誠公寓有限公司」。日前有傳媒報道,接獲多名內地生投訴,在沒睇樓下經美誠租樓並繳交按金或全年租金,對方其後失聯,估計涉款逾150萬元。

多名內地生繳全年租金 其後騙徒失聯呃150萬

此外,當中5個涉案物業業主,確認單位屬自用或並非經美誠租出。其中何文田新盤VAU Residence一單位仍由發展商持有,發展商稱已報警。

監管局希望提醒所有消費者提高警覺,及應委託持牌地產代理以為其權益帶來更佳保障。

地監局表示,雖然在香港進行物業交易,可直接由賣方/業主與買方/租客 完成,但交易各方普遍會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放售/放租或介紹物業 ,並協助商議和完成交易。

儘管網上平台有大量介紹出租香港物業的資訊,但監管局希望警惕準租客,自行租樓涉及安全、業權及法律問題等潛在風險。

由於持牌地產代理受監管局規管,故委託他們行事會有更佳保障。持牌地產代理具備物業租賃的專業知識,他們的執業及操守也受到監管局規管。他們須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彼此可掌握對方的詳細資料。同時,倘若在委託過程中,市民懷疑或發現持牌地產代理的操守有問題,可向監管局作出投訴。

監管局希望提醒所有消費者提高警覺,及應委託持牌地產代理以為其權益帶來更佳保障。

在港未領有牌照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均屬違法行為

每位持牌地產代理會獲發一張A4大小的牌照(或網上版本)及 地產代理證,代理證上載有其姓名、牌照號碼和牌照屆滿日期。此 外,公眾亦可透過監管局網頁的「牌照目錄」( www.eaa.org.hk/zh- hk/Licence-list ),以查核相關人士是否持有有效牌照。

監管局亦印有一本名為《非本地學生在香港租屋指南》的小冊子,歡迎各內地學生於監管局網上閱讀,監管局亦曾於今年六月去信本港各間大學,建議他們向其非本地學生分享該小冊子,藉此增進他們對於在香港租屋的應注意事項的了解。

監管局又指,在香港未領有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均屬違法行為。

在港未領有牌照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均屬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