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裁定未有替代役屬「違憲」 韓國強制兵役未來料將改變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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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憲法法院周四(28日)作出了一項重要的判決:根據韓國《兵役法》,對因宗教或信念等理由的「良心拒服兵役者」作出處罰的規定並沒有違憲,但同時認為因國家未有為拒服兵役者提供「替代役」便予以處罰屬侵犯人權。這次判決將可能改變韓國的未來兵役制度。

有團體在憲法法院門外集會,抗議「良心拒服兵役者」非違法,不應判監。(視覺中國)

韓國自立國後為應對隨時發生的朝鮮戰爭,實行強制服兵役制。韓國規定所有年滿20至30歲的男性必需服24個月或以上的兵役,違例可遭監禁。韓國容許一些患有嚴重病患或對國家有特殊偉大貢獻的人有免除兵役的可能,但不包括「良心拒服兵役者」。

因宗教或信念拒服兵役

所謂「良心拒服兵役者」,是因宗教或信念等的理由,拒絕服兵役。1998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決議指出必需顧及這批「良心拒服兵役者」,為他們設立非懲罰性的替代方案。現時一些國家或地區,如德國及意大利等已設立替代役,讓拒服兵役者參與服務公益事務如老人院、醫療機構等,以代替兵役。

韓國雖認同良心拒服兵役者,但不承認替代役選項。根據現行法例,拒服兵役者需處3年以下徒刑。2000年韓國一名佛教信徒公開聲稱因宗教理由拒服兵役,引起社會議論。過去憲法法院亦曾多次就是否應強制服兵役作出辯論,但至今政府仍未設立替代役。據《韓民族日報》報道,自2013年至今年5月,因良心拒服兵役者被判刑人數有1790人,另有966人正等待審判。

2004年盧武鉉時代韓國曾牽起一陣要求增設替代役的呼聲,但在李明博上台後就沈寂下來。(網絡圖片)

懲處拒絕服兵役者「合憲」 但無替代役「違憲」

韓國憲法法院周四的判決中,以3人贊同、3人反對、1人駁回宣判《兵役法》中拒絕服兵役者需受懲處為「合憲」;但以6:3宣判政府未有為良心拒服兵役者設立替代役為「違憲」,要求政府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就《兵役法》第5條作出修訂,制定替代役。

在法院門外等待的團體對判決感到高興,市民團體代表向記者表示這是「雖然遲來但值得祝福的決定」。報道指現時韓國最主要拒絕服兵役的,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而除宗教理由外,世界各國亦開始接受因宗教以外理由,支持者都給予了積極的肯定。

隨着社會走向現代化及人權意識提高,韓國要求就服兵役作出改革的呼聲漸高。兩韓關係修好朝鮮半島降温,應否繼續強制服兵役亦在近日成為社會話題。憲法法院的裁定具有重大意義,將直接影響韓國未來的服兵役制度。而對於現時正接受審判的966人及仍被監禁的人來說,這亦可能是改變他們命運的轉捩點。

韓國過去經常發生藝人或運動員能否免除兵役的爭議,國防部已發表聲明表示將按憲法法院判決,盡快制定替代政策。而現時正處於審判階段的拒服兵役者,需等待最高法院就憲法法院的裁決再作定論。有分析指出,政府可參考外國例子,制定完善機制判辨申請人拒服兵役的理由是否恰當以避免濫用,同時設立讓大眾接受而合理的替代役工作和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