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赦免兒子讓美國面臨尷尬 填補制度漏洞日益迫切

撰文: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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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宣佈特赦他那位醜聞不斷的兒子亨特登(Hunter Biden)。亨特是拜登唯一在世的兒子,關於他的負面新聞非常多,官司纏身,他不僅今年6月被陪審團判定非法槍支案的3項罪名全部成立,而且今年9月在稅務犯罪審理中對全部9項指控認罪。拜登曾公開表示不會運用特赦權赦免或減輕兒子刑罰,甚至以此作為競選承諾,展現尊重法律的形象。

遺憾的是,拜登終究還是在兒子被指控的兩起案件宣判前夕違背承諾、自損形象,運用特赦權為兒子謀利。此時距離拜登卸任美國總統只剩下一個多月時間。拜登在白宮聲明中解釋亨特因為是自己的兒子,才遭到有針對性的不公起訴。拜登的說法暗含他對於美國司法體系遭到黨派鬥爭的侵蝕的質疑。然而,如果亨特能潔身自好,能遵守法律,縱使是有黨派鬥爭的因素參雜其中,他大概率不至於被定罪。拜登作為一個年逾八旬的老父親,他的愛子之情可以理解,但他同時是美國總統,理當維護法律公正,他特赦兒子的行為有公然徇私之嫌,違背法律公正的精神。

二度當選總統的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聲明,指責拜登特赦兒子的行為是權力的濫用。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在拜登特赦兒子的當天宣佈提名他女兒蒂芙尼(Tiffany Trump)的家公布洛斯(Massad Boulos)擔任阿拉伯與中東事務高級顧問。在此之前,特朗普還提名他長女伊萬卡(Ivanka Trump)的家公查爾斯·庫什納(Charles Kushner)擔任美國駐法國大使。這兩項人事提名被不少人批評為任人唯親。當然,鑑於目前難以看出特朗普兩位親家公的實際政務能力,他究竟是任人唯親還是舉賢不避親,可讓日後的實踐進一步驗證。

特朗普曾在第一任期特赦他的一位親家公,儘管後者當時早已服刑結束。圖為2024年11月6日,特朗普在佛羅裏達州西棕櫚灘向支持者發表講話。(Reuters)

然而有一點能確定的是,有運用特赦權徇私之嫌的不止拜登一人。被特朗普提名的親家公查爾斯·庫什納在多年前曾被判入獄兩年,後來在特朗普第一任期被赦免。特朗普在第一任期結束前夕還特赦多位親信,比如弗林(Michael T. Flynn)和班農(Steve Bannon),一度引發爭議。除此之外,美國前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和卡特(Jimmy Carter)都曾經在各自總統任期中特赦惹上官司的弟弟。

美國總統的特赦權源自憲法的規定:總統有權對除彈劾案之外的危害聯邦的犯罪行為頒賜緩刑和赦免。美國總統特赦權適用於聯邦犯罪,由總統單獨行使,立法部門和法院無權審查。20世紀美國一個廣為人知的特赦是因「水門事件」下台的前總統尼克遜(Richard Nixon)。

尼克松被特赦是美國曆史上有名的特赦故事。(VCG)

美國開國元勳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在《聯邦黨人文集》中專門探討了總統特赦權,他認為特赦權是用來平衡刑法的嚴峻性,是通過例外寬恕來防止司法「失於殘酷」,「從人道與德政觀念出發,應儘量少設限制與障礙」,因為「行政人員之責任愈少為人分擔,其責任感勢必相應增強」,「特赦權委諸總統一人,他將最易傾聽可能減輕法律制裁的各項申述」。除此之外,他還認為總統一人行使特赦權便於總統隨機應變,「在起義或暴動情況下,常會出現一種關鍵性時刻,如及時赦免起義或暴亂者,或可轉危為安」。

以此來看,美國總統特赦權的初衷是在承認司法體系難以完美的情況下,既為應對司法不公或司法殘酷提供一種帶有寬恕考量的例外手段,又便於總統在特殊情況或非常時刻靈活處置。比如,美國政府在南北戰爭結束後特赦包括叛軍總司令李將軍(Robert Edward Lee)在內的一些人,便起到團結國家、重新出發的效果。但因為美國憲法對於總統特赦權限制過少,難以防止總統徇私,故接連出現總統特赦親人與親信的現象。儘管迄今美國尚未出現總統特赦自己的情況,但不能排除在未來會出現某位總統特赦自己的尷尬。不少人認為,官司纏身、德行備受爭議的特朗普二度當選總統,他會否在第二任期結束前特赦自己是美國一個考驗。

任何有權力的人都易濫用權力,讓不同權力在相互監督時達成理性平衡是合理選擇。總統特赦權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當然應該繼續保持,但引入合理限度的監督和制衡,便能在保持原有優點的同時減少缺點。比如,總統是否不應該特赦自己,可以進行更多的討論,以兼顧法律的公正、國家的體面、民眾的團結、特殊情況的應對。總統在特赦他人尤其針對親人與親信的特赦時要給出合乎法律要求的公開解釋,如果因為國家安全或政治考量需要保密,可以限定合理的保密期限,但一旦過了保密期,仍應公開,以接受人心的評判。

再如,在保有總統特赦權的同時引入必要的審查程序,其中一個辦法是由立法機關的專門法律委員會或由最高法院的全體大法官予以審查,如果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員表示反對,便可以駁回總統的特赦。如果在國家進入生死存亡的緊急狀態,可以暫時免於審查,但仍應為將來審查預留空間。因為是人員超過三分之二才能駁回總統的特赦,所以既能確保總統充分行使特赦權的自由空間,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總統濫用特赦權。除此之外,如果能讓總統在任期間的表現、人民評價與他卸任後的政治禮遇進行合理範圍的掛鈎,同樣能讓總統為了卸任後的政治待遇考量而進行自我約束。

總而言之,隨着特赦親人和親信的現象接二連三發生,美國是時候反思和改進特赦權。尤其考慮到特朗普第二任期將面臨他會否特赦自己或更多親信的問題,填補制度漏洞日益迫切。世間不存在盡善盡美的法律和制度,因為參與、設計法律和制度的人既非全知全能,又經常陷入人性光明面向與幽暗面向的「天人交戰」之中。然而在承認人性現實的同時,通過持續的反思和改進,是有希望探尋一套相對理想的法律和制度。這正是擺在包括特赦權在內的美國政治體系面前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