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一個麻煩的概念

撰文:黃國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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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基督教神學認為上帝是全能全知全善,但又要解釋人為何會犯罪,於是發明了自由意志(liberum arbitrium voluntatis)這個概念。但如果我們細心思考,會發現所謂自由意志是一個麻煩又難以把握(elusive)的概念,爭論人有沒有自由意志,必然沒完沒了,直到今天。

 

何謂自由意志?有兩句廣東俗語表達得很好:「又冇人攞把槍指住你個頭」和「牛唔飲水唔撳得牛頭低」(雖然這兩句話加起來可能會矛盾,但這是別論。)這兩句民間智慧告訴我們:自由意志是在沒有脅迫(coercion)底下有意識的選擇(conscious choice)。這樣,要證明一個人有自由意志比較簡單,只要在沒有脅逼,意識清醒、精神健全、意志清楚下做決定就可以了,但要爭論縱使如此,一個人還是沒有自由意志,則非常困難。

 

(一) 自由本身已經是一個麻煩的概念,因為它的本質難以用原因來解釋的,我們往往只能用否定法(via negativa)理解它,即如上面說,一個人如果沒有脅迫(absence of coercion),他就是自由了。但如果要正面定義自由意志是什麼,則會牽涉意識的活動,這部份往往捕風捉影,難以掌握。

 

(二) 意志的往往通過選擇來表達,而選擇則以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多少來衡量意志是否清楚堅決,所以,在一個人的能力範圍下所做的任何選擇,最終可能都只是代價有多大的問題,而不是自由的問題。比如打工仔要供樓,所以要保住工作,所以一定要聽老闆的話,所以他沒有自由意志。但如果他決心準備好付出瞓街的代價,他仍然有自由選擇不聽老闆的話。(這點可能與(一)又有矛盾)所以,最後可能不是有沒有自由意志的問題,而是意志有多強、多堅決,願意付出多少代價的問題。(對不起,又是尼采!)

 

(三) 一個人如果在做選擇的過程受了一些他自己意識不到的因素影響,就代表他沒有自由意志嗎?比如朋友問我中午想吃什麼,我腦海突然出現一幅雲吞麵的圖像,於是建議吃雲吞麵。我不知道這個圖像從何而來,可能是我無意識的記憶、或一些細微到我沒有察覺的暗示,我自己也搞不清楚。那麼即使我的決定是如何堅決清楚,我還是沒有自由意志嗎?如果是,那我們生活中可能大部份選擇都是沒有自由意志的,因為我們有意識、無意識活動何其複雜,連我們自己也搞不清楚。但這樣論證有意義嗎?

 

(四) 要比較有意義地證明(三),必須證明這些無意識的暗示是受別人操控的,如一些植入廣告,像電影裡插入的可樂瓶子圖像,讓人看完電影後不自覺想喝可樂。但這種操控一般只能左右我們低層次、牽涉原始慾望(libido)、機會成本不高的選擇,如飲食、性慾、消費等,但要以同樣方法左右一個人的重大道德抉擇,則需要非常精細的技巧,和很多其他因素配合,令人不知不覺做出別人已經設計好的選擇,經典的例子如韓戰時中共對美國戰俘進行的洗腦。同樣,哲學上要證明人的選擇是沒有自由意志,必須建構一個龐大的陰謀論(conspiracy theory),其精密程度媲美matrix,才能證明我們的整個宇宙人生社會世界觀都是一個錯覺,所以我們的任何選擇都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佛家的妄障、叔本華的意志哲學、馬克思的意識型態理論,都是這類證明。

 

(五) 一些否定自由意志的論據,是人的行為是有原因可以解釋的。但是,可以解釋,就代表人沒有自由意志嗎?這裡必須分開原因(cause)和理由(reason)兩個概念:前者是一些服從時間空間因果律機械性的原因,如地心吸力,後者是行動者的主觀理由,如「我要做個老實人」。從後者來看,一個人的決定有理由,並不能因此否定自由意志,因為我們的行為很多時都是有理由的,但同時都可以是自由的選擇。反而,一個人的自主意識越強、選擇越清楚,往往是因為有很充分的理由。所以,自由意志根本上是一個矛盾的概念(contradiction in terms),既要自由,又要意志,這樣才會有康德奇怪的定義:自由意志是自願服從道德規律。而自然科學則只可以觀察到一些機械性、可以重複、可以預測的原因,但這些原因本質上就是自由意志的敵人,所以,自然科學,如腦神經科學,其研究結果,必然是否定自由意志的。相反,若自然科學要論證人有自由意志,則只能通過(一)所講的否定法,如不可預測性、隨機性等,因為它無法觀察人行動的理由。所以,如果自然科學要否定自由意志,其實是要把所有行動的理由化約為原因,但這是一個龐大而難以完成的工程。

 

(六) 進一步說,不可預測性(unpredictability)、隨機性(randomness)是證明自由意志的根據嗎?很多論者試圖從人的決定的可預測性來否定自由意志,但這可能是誤把對自然現象的理解應用在人的行為的結果。我們踢一塊石頭,可以根據踢的力度和石頭的重量,預測它滾動的距離,所以石頭沒有自由意志,但如果石頭滾動的距離超過我們的預測,我們就會問:難道石頭也有自由意志?哲學家於是用同樣的角度去問人有否自由意志。但事實是,人的行為很多都是可以預測的,不是因為人服從時空因果關係,而是人的行為往往是有理由的。尤其在高度文明的社會,有法律、道德、社會習慣、文化,甚至個人性格、喜好、人生目標等等,都令人的行為不會偏離其他人或自己的預期太遠。如果不可預測性、隨機性是自由意志衡量的標準,那麼難道只有一個狂放不羈、特立獨行、傲視人世道德、甚至瘋瘋癲癲、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人,如一塊隨意滾動的石頭,才叫做有自由意志?

 

(七) 人的行為和自然現象一個重要分別,是人有自發性(spontaneity),即他可以根據自己的理由,隨時選擇行動,而不受時空因果關係左右。比如說,人跑步的時候受地深吸力影響,但他也可以決定要不要跑步、何時跑步,所謂的自發性是指後者。我們不可以從時空因果關係去預測人的行為,但可以籠統地預計一個人的行為模式。比如一個學生決定考試要拿好成績,那麼我們可以預料到他將來會很努力讀書,但不可以準確預測他幾點會到圖書館讀書,他仍然可以選擇早點去、晚點去、甚至不去。這是人和自然的根本分別,我們不可以用預測後者的標準來預測前者。


當然,某些哲學角度思考自由意志問題還是有意義的,如上面講的佛學、叔本華、馬克思等,除了因為這些思考是出自對人生的關懷之外,更因為如上面(四)講的,這些哲學有一個大論述證明有某種操控存在,使得自由意志變成假象。哲學的長處是提供這些論述的架構。哲學應該發揮這點,才不會被自然科學牽著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