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比較式正義觀:休養生息論不是Lesser Evil
上一篇文章〈是哪一種正義觀?風起雲湧的特首之夢〉談及沈恩在《正義的理念》裡論證的比較式正義觀,亦借此談及特首換屆;文章刊出後,筆者有機會在不同的場合裡和一些朋友就此課題有更多的交流,發現有幾個論點值得進一步討論,故特撰此文和讀者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這裡讓我先澄清一個稍為哲學一點的問題,就是沈恩對羅爾斯的正義觀的分析。有朋友曾經問我,到底羅爾斯的正義論是否真的可以被當成是先驗式的正義觀。這點其實沈恩在他的書中有頗為詳細的討論。羅爾斯的正義理論結構宏大,並非全部內容都是先驗式的。例如他的差異原則,沈恩便覺得需要用到很多比較式進路的思維和方法。然而,把羅爾斯(甚至諾齊克,和大部份當代政治哲學家)的公義觀都視作先驗式進路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的兩條正義原則,甚至背後用到的契約論傳統,都是要勾劃出一個達至完美的公義社會的條件和準則。也就是說,能符合兩條正義原則的社會,便已經是一個理想旳正義社會。若不能符合的,便不是一個理想旳正義社會。儘管沈恩對兩條正義原則的內容也頗為贊同,但要把兩條正義原則視為如此的條件,沈恩還是有保留的。
比較式正義觀與Lesser Evil的分別
除了這個哲學問題外,如何用比較式正義觀來思考當前的特首換屆,亦是值得在此討論的議題。近日不少網民為著應否支持曾俊華展開了激辯甚至駡戰。一方面,有些自認堅守民主原則的人認為不應該支持曾俊華,甚至認為支持的人是出賣民主,背叛雨傘運動精神;另一方面,支持曾俊華的人大多明言知道曾俊華的缺點,但曾俊華等能令得社會休養生息(可稱之為「休養生息論」),支持他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選擇「lesser evil」〔註一〕而已。這個討論,如果我們用比較式正義觀的框架來思考,應該可以有以下的想法。
首先,我們要明白大多數人同意的「休養生息」是甚麼意思。如果休養生息等於甚麼都不做,這當然不見得有甚麼特別(這也是其他特首參選人攻擊曾俊華的其中一個著力點,說他hea做)。不過,我想大多數市民對此受落,並不是認為休養生息代表了甚麼都不做,而是指不做政治鬥爭,特別是由政府帶頭搞的鬥爭。這樣的鬥爭,這幾年來我們見到不少,甚至已到影響民眾日常生活的地步。這些鬥爭,由政府發動(慢慢也開始由民間發起),不講道理,只講政治立場,迫使大家選定一方歸邊,非友即敵。對於這種社會生態,大家都非常厭倦了。所以,當有參選人以「休養生息論」作為其參選主軸,而他亦不是完全沒有機會當選;在這些前提下,大家才會支持他〔註二〕。
這算不算是lesser evil?Lesser evil說的是指涉的對象也是邪惡,只是沒有另一些對象那麼差。這確實是一種比較式的思維。然而,如果休養生息論就是那個指涉的對象的話,休養生息似乎不能被視為邪惡,而應該被視為一種美德。我們應該講道理來說服他人,不應以政治鬥爭來處理社會爭議,這些本身都是美好或者正確的〔註三〕。如果lesser evil指涉的是休養生息不搞鬥爭,其實說不過去。當然,在lesser evil的討論中反對曾俊華的,多數反對的是曾俊華本人。問題是,曾俊華的支持者卻似乎主要是在支持休養生息論。所以,在討論時,至少要留意到,不少人支持的休養生息論,並非lesser evil。
可是,休養生息也不能算是終極的價值,就算可以和民主掛勾,也很難視之為民主的全部:一個社會就算沒有政府在帶頭搞鬥爭,也不一定是民主社會 (事實上,香港以往大部份時間都是沒有鬥爭但也不民主的社會),更不代表那些像二十三條的爭議可以完全休止。這裡值得我們用比較式正義觀去思考這個議題,例如可以用避免飢荒來比喻休養生息。沈恩不止一次以避免飢荒作為比較式正義觀的實例。除了因為飢荒是他在經濟學方面的其中一項研究主題(他最著名的研究就是論證有資訊自由的社會都沒有飢荒〔註四〕),避免飢荒的例子確實也很能說明比較式正義觀:避免飢荒並不代表社會是完美的,更不可能說只要能夠避免飢荒就等於找到了先驗式的正義原則,就知道怎樣分配資源才是正確的。
可是,即使避免飢荒和完美的正義差距無限〔註五〕,但基本上沒有人會因此反對避免飢荒。而且,在現實政治中很容易就能比較出,不能避免飢荒的情況,比起能避免飢荒的情況會更差;也就是說,飢荒是不正義的,這是無論相信甚麼正義原則的人的共識。休養生息的情況,似乎和避免飢荒的性質相似。就算休養生息和民主社會差距無限,但在現實政治的比較裡,不難發現政治鬥爭是比起休養生息更為不正義的。在這種比較式正義觀下,支持休養生息論,似乎亦順理成章。
休養生息與民主制度的比較?
由此路進,亦可以順便澄清一些相關的誤解。現在不少堅持原則的人,似乎直接把民主制度或民主原則當成了先驗式的正義觀進路(筆者上次講座時便有與會者提出他應該是持這種觀點的)。民主制度當然是很重要的,亦確實是正義社會的其中重要一環。不過,與其把民主制度當成是先驗式的原則,倒不如視之為比較式正義觀裡面的一個重要元素。如果把民主視為先驗式的原則,就要面對那些民主國家也有問題的指控(例如近日的美國)。
可是,從比較式正義觀看來,這些問題其實都不算是反對民主的理由,例如一個發神經的領導人,在沒有民主的地方所能做到的壞事,恐怕會比在民主地方能做到的壞事多出很多。當特朗普只能對禁制他行政命令的法官咆哮時,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獨裁社會,那個法官應該已經死掉了(其實更有可能是沒有法官會反對總統的命令)。民主制度就如避免飢荒一樣,都是現實政治比較下的正義。事實上,社會要做得到比較式的正義進路,需要有良好的社會抉擇機制,因此也就需要有民主制度。這些似乎都是比先驗式正義觀更容易說服大家支持民主制度的理由。
回到現時網上的爭議。有些人會問:難道為了休養生息,我們就不要民主原則了嗎?這個問題也暗藏了比較式進路的邏輯。確實,如果要實踐比較式正義觀的話,這個兩難抉擇是值得思考的。可是,這個比較在現實中卻是一個偽問題。大多數人都會同意,既能休養生息亦有民主制度的社會是第一選擇,而不能休養生息又沒有民主制度則是最差的選項。剩下的兩個邏輯可能選項(休養生息但沒有民主;沒有休養生息卻有民主)居於上述兩者之間,亦是網上爭議的焦點所在。問題是,在現實的政治裡,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民主選項給我們選擇;其實,支持民主制度的人並不一定要通過犧牲休養生息來突顯自己的立場。相比起來,休養生息還算是一個有機會出現的選項。所以,在現時的情況下,真正要考慮的,就只是要不要支持休養生息論而已。
最後需要再一次強調,休養生息論確實不算是甚麼完美的政治理想,如果能有更好的選項,相信大家也是會支持的(事實上也沒有支持休養生息論的人會認為自己不支持民主)。在這意義上,問題不只是支不支持曾俊華。如果其他參選人也能把休養生息論納為其主要政綱,自然也會得到市民支持。只是在現時的四位最多人留意的參選人裡,葉劉的好鬥性格一早已表露無遺,至今不改;林鄭的最大問題未必在她本人,而是她身邊太多這幾年來奉行鬥爭路線的執行者;至於胡官,其實亦是另一有條件講休養生息的人,可惜的是,除非有甚麼奇蹟發生(例如習近平宣佈他支持胡官?),他似乎沒有甚麼機會當選。在這樣的格局下,似乎還有機會當選而又同意休養生息的,便只剩曾俊華一人。如果其他參選人亦希望得到民心,恐怕就要在落實放棄政治鬥爭上多做工夫了。總的來說,用比較式正義觀思考休養生息論,就可以明白為何這論述有這樣多人支持。
附註:
〔註一〕為了保持和網上討論的一致性,本文會直接寫lesser evil而不作翻譯。
〔註二〕仔細來說,「休養生息論」至少有兩部份,一是休養生息,二是休養生息是有機會能達成的目的。本文有時會混用「休養生息」和「休養生息論」而不作細分。
〔註三〕我在這裡沒有細分美德(virtue)、 美好 (good) 和正確 (right)。基本上,我們可以假設不論以上述哪一種倫理進路都會支持不搞鬥爭的想法。
〔註四〕關於沈恩在這方面的研究,可參考:Sen, A. (1981). Poverty and Famines: An Essay on Entitlement and Deprivation. New York, 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en, A. (1999). Development as Freedom. New York, NY: Knopf.
〔註五〕沈恩自己反對先驗式正義觀的其中一個技術理由,是先驗式的原則似乎是要在完整的集合內對選項作出理想的排序,而這是不可能亦不需要的。關於這個完整集合內排序的問題,可參考Sen, A. (1997). “Maximization and the Act of Choice,” Econometrica, LXV, 4, pp. 745-79; Sen, A. (2000). “Consequential Evaluation and Practical Reaso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 97, No. 9, pp. 477-502 (特別是486-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