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澤克:犬儒意識形態 - EP94
(上篇:巴迪歐:數學本體論 - EP93)
齊澤克(Slavoj Zizek)大概是當今在世最多人知道的哲學家,他將拉岡與黑格爾的理論套用到荷里活電影、推理小說、男女性事、甚至沖水馬桶的設計上,他就像一位魔術師,從魔術帽之中快速變出不同的戲法,使人目不暇給,因此被稱為「文化理論界的貓王」。然而,他的哲學家身份卻備受質疑,為甚麼呢?他乍看根本沒有自己的思想,而只有創造性地挪用他人(主要是黑格爾與拉岡)的概念、理論。更為人所詬病的是,他不斷重複自己過往著作中出現過的論點,甚至笑話,他後來的所有著作只是《意識形態的崇高客體》的改寫。
拉岡的否定性
齊澤克還是有一條模糊但確實存在的理論主線,拉岡的精神分析是齊澤克的理論起點,但他並不僅僅把佛洛伊德與拉岡當作手到拿來的概念工具箱,拉岡對齊澤克整體思想的影響有很多方面,其中一個重要的面向即在於主體的理論。我們都知道笛卡兒與沙特等的主體理論,指主體是絕對自主、自由,是透明的。相反,拉岡肯定由佛洛伊德所提出的無意識主體,指人自己以為自己能意識到自己的心理活動,其實都是無意識的運作的結果。跟隨佛洛伊德的理論,拉岡進一步認為主體是空洞的東西:欠缺的欲望不可能被滿足,主體使用語言作言說與表達欲望,主體也是能指鏈條進行縫合效應的運作結果。主體的誕生本身就是一個缺口,一種甚至缺乏著缺乏本身(lacking lack)的存在。
根據二十世紀法國思想家的理路,他們多以不可能性作為可能性。齊澤克從拉岡精神分析的主體理論、絕爽(jouissance,簡單來說是帶有性意味的痛快與高潮)與真實界等概念,得出一種否定性(negativity)的理論性格:主體總是被阻隔的主體(barred subject),而不是直接有意識與自我意識的主體;世界並不如康德或現象學所說的意識哲學那樣直接呈現給我們,而是必定經由幻想與語言、律法等中介過,因此根本沒有真實本身;我們的欲望對象都是因為小對形a(object petit a)而產生,小對形a本身是不可企及之物,如一頭拼命追逐著面前的紅蘿蔔的小驢,但這根紅蘿蔔本身就由一支魚干吊著,而魚干則綁在牠自己的身上。所以牠每跑一步,紅蘿蔔只會遠離牠一步。最終我們的欲望對象都是幻象,要真正地滿足欲望根本是不可能的。
如此下來,雖然精神分析是齊澤克的理論框架,那麼他想要用這個框架去完成甚麼呢?這個就要談到他以拉岡的理論為主線的意識形態批判。
意識形態批判
馬克思與馬克思主義提倡的共產主義已經被視為一個徹底失敗的理想,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歷史終結論在某程度上是正確的:二次大戰與美俄冷戰之後,最終是政治與經濟的資本主義自由主義之勝利,到達人類歷史發展的終點,無人相信世界還可以有什麼其他可能性,更無法想像全球性的共產主義仍然有實現的一天。
齊澤克的著作《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的書名標題這句出自於《聖經・路加福音》23章34節的話,這句話後來被馬克思用作解釋意識形態的運作模式,就是人們不知道、沒有意識到,但自己卻在做著的事。而後來馬克思主義被批評為無效、過時,其中一條指控就是人們已經不再愚昧,人們的知識與理性水平已經足以洞察到來自政治與經濟的意識形態的謊言。
資本主義是具極強適應性的東西,它的意識形態亦會依據理性與知識的啟蒙而改變自身的操作模式。的確,在如今所謂的後現代世界人們彷彿自由得多。從前禁欲的道德規條,抑壓人們追求物質欲望的實現;現在的世界是扭轉過來的,如同可口可樂的廣告標語「享樂吧!」(Enjoy!),我們似乎已經得到解放,能隨心所欲追求自己所欲所想。誰不知已經取代禁欲規條而成為現今社會新的律令:我們被告知我們一定要有欲望,但我們沒有被告知,因此也不知道我應該有甚麼欲望。齊澤克提出過一個後現代父親的例子,以解釋他的後現代超我(superego)概念:傳統父親會對兒子說「你快點去探你的祖母!」,兒子面對這樣的律令,有兩個選擇,要不就聽從父親的說話去做,要不就違抗,因此受罰。可是,後現代父親會換成對兒子說「你可以去探你祖母(你也可以不去)」,這就非常含糊了,選擇權似乎交還到兒子手上,但兒子不確定如果不聽從父親的話會有甚麼後果。
人會進入犬儒意識形態,他們認為只有自己一人清醒、知道世界的運作,而以一己之力根本無法改變甚麼,因為人會認為只有他自己一人清醒而其他人都還睡著。因此,與其反抗,不如裝作甚麼都不知道,繼續聽隨資本主義要我們享樂的律令。齊澤克從拉岡與黑格爾,重新演繹馬克思的意識形態理論,指它其實沒有過時,而現在的時代正進入一種最純粹的意識形態:人們不再相信任何政治經濟的論述,但卻相信其他人都會相信那些論述。這就是一種新的意識形態。他說過:想像世界末日,要遠遠比想像出一套有別於資本主義的體制容易多了。齊澤克認為,當今首要進行的實踐工作是意識形態批判,穿越我們因資本主義的操弄而產生各種幻見(fantasy)。
(下篇:喬姆斯基:普遍文法 - EP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