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浦春馬自殺背後(下):網絡暴力與媒體渲染 如何促成自殺效應

撰文:胡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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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上篇——三浦春馬自殺背後(上):在無情「倦怠社會」中被逼正向的我們

網絡暴力或助長了自殺傾向?

社交網站等媒介不僅給了藝人樹立形象的平台,也為網絡暴力提供了最大空間。近年,明星自殺成為屢見不鮮的社會現象,並呈現出低齡化的特徵——愈來愈多的年輕藝人以自殺結束自己在這一光鮮職業背後承受的痛苦。

三十歲的三浦春馬令人扼腕歎息,也在於他擁有着最好的年華;別忘了,去年以同樣方式結束生命的韓國歌手、演員雪莉(Sulli),離世時也只有二十五歲,可以說正值「尚好的青春」。除了年輕和相同的辭世方式,網絡暴力也成為產生於虛擬空間,卻對實體生命有着巨大現實影響的因素之一。

崔雪莉 1994年出生於韓國釜山,2009年以演唱組合 f(x) 成員身份正式出道,曾主演偶像愛情劇《致美麗的你》,電影《時尚王》、《真實》等(Instagram@jelly_jilli)

在目前找到的筆記中,三浦潦草地留下了「好想死」的字迹,關於事件的更多細節也待進一步確認。然而,同一經理人公司的友人賀來賢人在社交網站的發文,成為目前解釋三浦死因的線索之一。賀來將矛頭指向 SNS(社交媒體)上的負面訊息,暗指三浦的死同樣是受到網絡霸凌的結果。他認為,三浦是因為發表了對東出昌大婚外情的評論而遭到了網民圍攻。此外,也有報道指,疫情期間本應自我約束的三浦還出演了舞台劇,遂遭網民批評。

賀來賢人(XFLAG 廣告)

明星因社交網站上的公眾言論導致私生活被入侵,最終不堪壓力的情況並不新鮮。這些冒犯言論由於大多涉及對他人信念、態度、情感的批評,或內容涉及性、政治、宗教等議題,雖然不會直接造成「肉體傷害」(physical harm),但往往是「精神傷害」。

哲學對於言論自由的論爭中,「歧視言論」、「仇恨言論」也一直是爭論的焦點。儘管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在《論自由》(On Liberty)中提出了著名的「傷害原則」(the harm principle),認為「傷害他人」是限制個人自由的唯一合理理由,也就是說言論是否對他人造成傷害,可以作為限制的準則。范伯格(Joel Feinberg)也以「冒犯原則」(the offense principle)指出:「冒犯」他人之言論應受限制。但他同時也對這種限制做了更詳細的規定:僅當該言論「冒犯」了所有人,而且該言論為「受冒犯之他人」無法合理避免者。

約翰・彌爾:兩個世紀的英美思想發展,彷彿都成了他的註腳

然而,一方面「冒犯」帶有一定主觀性;另一方面,嚴格來說,沒有任何言論可以同時「冒犯」所有人。因此「冒犯原則」在實際應用上有着許多困難。可見,網絡上的言論暴力在「言論自由」這一框架下,一時間也不可能消失。在此,也有人引用科學家傑克・帕森斯(Jack Parsons)的話——自由(freedom)是一把雙刃劍,希望大眾同時關注責任(responsibility)。

儘管網絡暴力可能並非三浦自殺的唯一原因,但若果說這些信息對於「心很纖細」、「很少向別人傾訴」的他毫無影響,想必也不太可能。在近年的明星自殺事件中,網絡媒介本身成為了裹挾着「否定」、「負面」甚至「惡意」的訊息,使當事者最終情緒崩潰。當然,也有霸氣如張雨綺這樣的姐姐表示被網友吐槽了,公眾人物也可以回擊,也可以吐槽網友,但這並非是對每一個藝人都容易的事情。

三浦春馬(VCG)

網絡悼念與「維特效應」

每當有明星自殺的消息被爆出,各個媒體平台無不第一時間持續跟進。除了新聞報道之外,對其事業的回顧、人格品質的品評成了最煽情、觸動人心也最吸引眼球的熱點。

這次三浦春馬的離世也不例外,有媒體將三浦的逝世稱作「一代人青春的散場」;有套用他在《戀空》中的台詞,說他如今也「變成了天空」;也有曝光他二十歲寫給未來自己的書信,讓自殺事件呈現出更加令人唏噓的對比;亦有云「愛笑的人不一定快樂」,各路友人評價三浦真誠、努力又脆弱、敏感的個人化敘述也在互聯網上感動着一個又一個讀者⋯⋯然而,在一系列浪漫化自殺的敘事之後呢?每一次惋惜,是否又會成為一段遺忘、甚至下一個悲劇的開始?

電影《戀空》海報(東宝)

現代媒介的形成與發展,無疑改變了人類的時間、空間觀念,令世界各地的訊息得以在受眾眼前不斷湧現。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壞消息就是好新聞」的媒體道德狀態。在信息全球化和此種觀念作用下,暴力、衝突、死亡等事件成為了「炙手可熱」的新聞,甚至形成了「消費死亡」的文化——對於一些公眾人物來說,死亡引發的熱議成了其一生最為高光的時刻。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社會學家大衛・飛利浦斯(David Phillips)在研究媒介與自殺的關係時,首次提出了「維特效應」(the Werther effect)。所謂「維特效應」,來源於歌德著名的《少年維特之煩惱》,指的是這本小說風靡全球時,對其痴迷的全球讀者紛紛效仿主人公維特而自殺的風氣。在戴維的研究語境中,「維特效應」用來指涉受傳媒影響而模仿自殺的行為。當時戴維的研究對象主要還是報紙,通過研究1947年至1988年間英美兩國的自殺率,他發現當報紙發表自殺新聞後,自殺率會上升這一現象。

歌德:他寫盡浪漫與傷逝,至死都是少年

究其原因,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首先是細節描寫和簡單化歸因,為了令讀者們「感同身受」,媒體常常對自殺地點、方式、氛圍等詳細描寫,卻忽略了自殺者長期、複雜的心理成因,例如簡單的歸因為壓力大、有抑鬱症等;其次是娛樂化、渲染化的敘事,因為這樣的描寫往往能夠帶來更多的流量效益,造成更大的影響,更容易達到「壞消息即是好新聞」的效果。此外,一句「天堂沒有暴力/傷害/痛苦⋯⋯」的總結,看似悲天憫人,表達願逝者安息的美好祝願,卻可能無意中給原本正飽受情緒困擾的潛在讀者一種「自殺可以解脱」的訊號。

以上種種發現,在互聯網媒介高度發達的今時今日似乎更有意義。以三浦的自殺來說,作為娛樂圈中人,三浦應該不太可能對此前其他明星自殺的消息聞所未聞。那麼,此類悲劇性新聞會否潛移默化地引發了一種「維特效應」?在此,我們當然不是說三浦的自殺是一種對此前明星自殺的「盲目效仿」,他必定有自己難以承受的苦痛與絕望,但是此類訊息的影響,會不會造成他在絕望中放棄其他做法——例如向周圍人或專業機構求助,而別無選擇的影響因素?自殺真的只能是他絕望之中,唯一的選擇嗎?事實上,這才是令人痛心和惋惜的;而這樣的提問更不僅僅只針對三浦的離世。

(Unsplash: Sydney Sims@fairytailphotography)

公眾人物對媒體依賴的職業特性,加之更高的網絡暴力風險與「倦怠社會」現實,令一些藝人在歇斯底里地追求積極完美的同時,發動了自己對自己的「攻擊」。愈來愈多對此類事件的報道,也可能加劇着他們內心的絕望和無助,從而尋求以此解脱。而當悼念、紀念的浪漫敘事通過媒體刺激和挑動着受眾的情感,對這一現象的反思也止步於此。震驚、惋惜、傷感過後,文化傳統、藝人體制、情緒處理,當然還包括媒介角色等境況如果仍然毫無變化,那麼一個悲劇的發生可能僅僅只是無數悲劇的複製。

或許唯有當更多人反思這種悲劇並產生變革力量時,我們在緬懷逝者時,才好說一句「他曾經幸福過」,或至少讓更多備受困擾的人有繼續活下去的希望和可能。

【本文原載於「新京報」,經作者授權刊登,原題為〈三浦春馬自殺背後:名人自殺事件中,社交媒體扮演著何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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