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K. 羅琳、《亂世佳人》為何被封殺?封殺文化與身份政治的侷限
自從五月底歐美多地爆發反種族主義示威活動以來,英美民眾和政客曾經爭論過示威活動中的雕像破壞;接著又有聲音指出不少美國經典影視作品都有種族主義嫌疑,創作者和片商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自我審查,例如 HBO 電視台就將經典電影《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臨時下架和新加上內容說明;早前,《哈利波特》作者 J. K. 羅琳因為在推特上多次表明女性與跨性別女性的不同,而被一些 LGBTQ 群體指責她是「排除跨性別者的基進女性主義」(Trans-Exclusionary Radical Feminists / T.E.R.F.),進而主張封殺和批評她之前的小說作品,《哈利波特》與《怪獸》系列的主演影星也紛紛表明他們不認同羅琳的立場。
這些林林總總,充滿否定情緒的舉措和言論被反對者指責為扼殺言論自由和多樣性的封殺文化(Cancel Culture),更保守的批評者甚至將參與杯葛行動的人嘲諷為覺醒青年(Woke)或社會正義戰士(Social Justice Warrior)。而參與杯葛行動或發表這種批判性言論的人則認為,封殺方式是對保守文化和社會不公平的反擊和解放,也是言論自由限度之內,對言行有問題而沒被司法系統糾正的人的所作的懲罰。
「封殺文化」所引起的對立和爭論,被一些知識分子或評論家看成西方社會的撕裂。英美不少政治人物,包括英國首相約翰遜、美國總統特朗普指斥「封殺文化」企圖扼殺歷史;羅琳、《使女的故事》作者愛特伍(Margaret Atwood)等一百多位作家與學者也連署發表公開信,表示「封殺文化」在削弱公共討論的空間。
愛特伍談《美麗新世界》——Aldous Huxley 赫胥黎:在甚麼都不缺的世界,一切都變得沒有意義
討論「封殺文化」的維度
「封殺文化」引起的熱鬧和激情讓很多關注者和參與者都對這個現象作反應式或直接的評價。但如果我們遠離這些熱鬧紛爭一步,可以看出這個社會現象涉及最少三類不同維度的討論:第一類是法權或種屬定義問題,例如羅琳近來所捲入的跨性別議題中,人們爭論的是「跨性別女性應否被當成女性」;早前美國「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運動中則爭論過「《亂世佳人》是不是宣揚種族歧視的作品」。第二類討論可以說是一些具體的倫理學辯論題:「應否將《亂世佳人》下架」、「抱有過時觀點的舊作品應否加上說明」、「歷史人物雕像應否被置換」等等。
這兩類問題之間其實沒有邏輯上的因果性或一致性:舉例來說,我們既可以認為《亂世佳人》有種族主義成份,同時不支持它下架。畢竟它只是一部電影,而有更多意識更不良的電影不單沒有被封殺,甚至以直白的不人道內容為賣點。如果這兩類討論可以被區分清楚、獨立處理,語理分析或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的方法是有效的:我們只需要定義清楚種屬項目的意義,或者計算一個決策引起的快樂和痛苦程度,問題就有可能被解決。
然而,為什麼在某些地方、某些語境中,這兩類討論會被綑綁在一起,成為二元對立的社會立場?例如美國社會近來的「封殺」爭議裡就將它們合併起來處理:如果一個人認為《亂世佳人》有種族歧視元素和不道德的視角,那他就很有可能會支持電視台和影院將它下架;相反,如果另一個人認為這部電影只是反映了歷史事實,並沒有宣揚或美化種族主義,那他就應該會反對下架,繼而認為前一個立場荒謬。社會性議題本質上就會將事實性和規範性綑綁在一起,而且它們已經不是單純的客觀性和可公度性(Commensurability)問題,更是涉及到社會身份以及公共事務等主體性、差異性和歷史性的問題。
語理分析或效益主義方法的作用是尋找可公度性,但社會議題卻牽涉到有不同背景和世界認知的主體,並沒有劃一和可化約的公度性,當理解方法與被理解的問題的性質根本不一致時,肯定會出現使問題無解的二律背反:說《亂世佳人》有種族歧視,和說《亂世佳人》無種族歧視,兩個命題雖然互相排斥,但在純粹邏輯上都沒有錯誤,一方立場並不能完滿反駁另一方。這種爭議經常變成不理性的罵戰,恰恰是因為不同立場的討論者都同樣用理性化和邏輯推論的方式去解決本質上就是不公度和差異的問題。
說這種爭議在本質上就不公度和有差異性,不等於說我們只能用相對主義的態度去打發問題,也不意味著我們要取消追問這個現象的因由,對於「封殺文化」現象我們還有第三類討論方式:不再直接處理第一類和第二類問題,而是以歷史性和社會性的視野去反思爭議為什麼會在那個時空出現,它的特性和意義又是什麼?
「封殺文化」與身份政治
我們首先需要對「封殺文化」作一個更細緻的整理,也一定要將「封殺」行為與「封殺文化」這種社會現象的關係區分清楚,如此我們才能進一步理解社會在發生什麼事。比較一下英美當前的杯葛活動與其他表象相似的事件,我們就可以看到「封殺」行為在各國家、各文化中普遍發生,但是「封殺文化」卻主要在歐美國家出現。
例如台灣藝人柯震東在數年前因為吸毒而一直被大陸媒體與企業封殺,他當時所主演的電影雖然輾轉至今能夠在港台地區上映,但國內主流輿論則仍然主張封殺他。這個事件雖然有「封殺」的行為,也涉及到名人過去所犯下、已經付出刑事和社會責任的錯失言行,但人們並沒有將這事件看成是「封殺文化」,這是因為柯震東的過錯行為與社會成員的身份認同之間沒有什麼關係。
又例如南韓在轉型正義的過程中對軍政府作清算,大眾文化中也多次對獨裁者暴行作批判和反思,這也是一種對過去錯失者的封殺,但是南韓當局並沒有認為這種封殺和清算是對歷史的遺忘,也沒有民眾認為這種封殺需要被批評,這是因為南韓人普遍都相信自己的身份認同能夠、而且需要與軍政獨裁的歷史遺產割裂,以促進民主化運動。
這些對比雖然不夠仔細,但足以反映歐美所發生的「封殺文化」獨特之處:它雖然與世界各地發生的「封殺」事件有行動上的表面相似性,都是以取消、清算為行動形成,但「封殺文化」涉及的是身份議題,而且是歷史遺產與社會不公正問題懸而未決之下所引發的身份混亂。
比如《亂世佳人》在美國引起的爭議對香港人或台灣人來說可能是奇怪或多餘的,因為我們並不處身在美國內戰遺產和白人黑人之間的種族關係脈絡之中。但是,美國的種族融合和平等待遇問題一直沒有進展,甚至還有大量民眾和政客仍然抱有白人至上主義思想。《亂世佳人》等舊時代作品作為這個歷史脈絡下的重要遺產之一,自然會一再經過不同社會成員的審查。
彼得遜的反政治正確立場──齊澤克 VS 彼得遜世紀大辯論賽前分析
這些爭議作品或言論讓一些人感到被冒犯,甚至被他們引伸為社會不公義,一些批評者(例如彼得遜 Jordan Peterson)認為這種被冒犯感是玻璃心或過敏態度在發作。這種批評聲音忽略了冒犯感出現的主要理由,就在於種族和性別問題還沒有得到真正的和解。反過來說,假如社會進一步實現融合,個人不會因為身份差異而有不公的待遇時,種族和性別的差異固然會繼續存在、族群之間仍然會有不和或互相輕視之處,但這種不和並不會上升成強烈的社會衝突,族群成員之間也可以不帶冒犯感地相互嘲諷。
「封殺文化」的局限
單獨來看,「封殺文化」所涉及的第一類與第二類問題形式(是否、應否)都是客觀邏輯性的,但這些問題會成為社會成員爭論的原因卻與問題形式無關,因為爭論起源於真實社會的身份分裂和價值衝突,而不只是邏輯不清。
「封殺文化」雖然發生在公共言論場域,但它卻根源於非言論性的社會場域,例如經濟關係、就業、族群生活、教育等等,因此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或羅琳等人用勸喻方式(也即是停留在公共言論場域)來回應「封殺文化」,作用不大,反而鞏固爭論中的二律背反。「封殺文化」或者有民粹主義和不理性的色彩,但保守政客一味批評參與杯葛者為一群橫蠻的烏合之眾,也只是在迴避面對真實的社會不公和族群不融合。
雖然政治正確和「封殺文化」的現象有合理的存在原因,但我們似乎也不應該對它有太高期望,因為它很大程度上只是保守主義社會管理策略的鏡像。美國著名棟篤笑演員喬治・卡林(George Carlin)在80年代末的作品中已經開始嘲諷政治正確的荒謬。他提到英美的政客、企業和保守主義媒體經常以美化的或中性的新詞取代直白和意義明確的舊詞,以掩蓋真實情況的殘酷,讓受苦的人感覺良好一點,例如企業不再說炒魷魚(fire),而是說「管理層計劃縮減人力資源冗餘」;軍方不再說目標被殺(killed),而是說目標被「抵消」(neutralized)。
喬治・卡林嘲諷政治正確的影片:
今天某人因為說了政治不正確的言論而被批評或封殺,其實也是美國精英以語言偽術管理社會不滿的形式延伸。從政治正確的角度來看,羅琳將跨性別女性與女性區分開來,似乎不夠真誠支持 LGBTQ,但是,跨性別女性的荷爾蒙、情緒與身體管理確實與生理女性有不可化約的差別,如果人們僅僅爭執身份的命名合法性,便很容易忽略跨性別女性的身體經驗和困境。
然而,政治正確、身份政治以及衍生品「封殺文化」的最大局限並不是關注點的片面,而是這些行動方式仍然預設了經濟生活、社會物質性聯繫與社會身份和個人價值之間的割裂,社會身份和個人價值被當成能夠抽離真實生活,獨自存在於公共言論場域。
不論是支持或反對「封殺文化」也好、認為社會應該進一步融合或認為社會應該強化分隔也好,都抱有同一種前設:原有的政治和經濟結構不能改變,能被改變的只有同樣結構底下的權利分配方式。簡單來說,不論是主張更自由平等的一方,還是堅持社會區分的那一方,都沒有觸及以企業利潤主導的社會分配邏輯,反而認為商業場域是賞罰言行最有效的場所。
例如早前《紐約時報》刊登了參議員柯頓(Tom Cotton)主張美軍出兵鎮壓示威的文章後,該版面的編輯本內特(James Bennet)就被輿論與同行攻擊為沒有專業操守,終於在壓力下辭職。我們可以想像,假如本內特繼續留在《紐約時報》的話,《紐約時報》本身也會被杯葛攻擊,影響銷量。我們已經看到無數次企業在消費者杯葛的壓力下自我分裂,不去保障員工代表企業所發表的言論;大眾也會因為企業對某些犯錯的人作懲戒而覺得怨氣平息,不再追問整個企業自身所作的不公。結果無論多麼激烈的杯葛活動都只有被收編的下場,變成企業或政黨的新賣點,而難以對社會改革作積極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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