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 x 哲學】傅柯、科學與帝國殖民:曾幾何時,黑人就如動物
今時今日,談優生學、納粹主義、日耳曼人至上主義,大部分人都被教育得很好:一談種族主義,就會情緒上、道德上覺得很有問題,甚至沒有需要爭辯的餘地。這些極度「政治不正確」的議題有著怎樣的歷史淵源呢?這種話題卻很少有人公開討論。你有想過,曾經人類製造過很多「很科學」的論述,證明黑人思維更原始,較接近動物,只為說明黑人比白人低等?
你不是人?怎樣才算不是人?
中國文化談「人禽之辨」,通常從道德心出發。《孟子.公孫丑上》中提及人的四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以及是非之心。當然,在歷朝歷代中國中心主義的天下觀中,我們還會有四夷的說法:西戎和東夷、北狄、南蠻。但總體而言,以教化、道德德性的培養程度來分高低等貫穿整個評級。
然而,西方在十九世紀卻曾經興起過用各種「科學方法」去排列人種的高低。亦即人禽之辨在於突出的下顎。當中最廣為人知的書是1854年初版的《人類的種類》(Types of mankind)。此書由醫生諾特(Josiah Clark Nott)以及埃及學家吉列頓(George Robins Gliddon)合寫而成。他們將下顎前傾的黑人與年輕的黑猩猩類比起來,將下顎前傾的程度視為生物上脫離動物的程度——以證明黑人在演化上更接近動物,而白人比較接近人。相類似的比較,在解剖學家諾斯(Robert Knox)的《人的種族》(The Races of Man)也有相類似的比較。
除了下顎前傾之外,顱骨測量學都是當時流行的學說。透過計算顱骨的大小,從而推算腦部的大小,再以此去理解該種人的智能程度。雖然我們或會以為這是很久以前的偽科學說法,然而在2000年已經發行第三版的《種族、進化與行為:一個生命史的角度》(Race, Evolution, and Behavior: A Life History Perspective)仍然會出現以下「經典說法」:
男女性別加權後,蒙古人種的腦容量為1364立方厘米,高加索人為1347立方厘米,而黑人則為1267厘米……頭腦大小的種族差在出生時已出現。根據美國的全國研究,17000個白人嬰兒的頭圍比起19000個黑人嬰兒的頭圍明顯要大很多……腦容量的微小差異意味著兩者相差數以百萬計的神經元……在人類的腦部大小與智能之間,有著不多但堅實的關聯(259-260,內容由筆者翻譯)。
要知道這種論述的影響有多大,我們也可以參考收錄在1911年的《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ædia Britannica)的條目,上面如何記載黑人與猩猩屬動物的頭骨特徵斜度類比。
怎樣從人禽之別談到種族問題?
上述圖片怎樣在科學角度上面證明,已開化的歐洲民族是應該征服非洲,帶給非洲先進文化。同樣地,美國白人為土著印第安人著書立說,例如在《美國人的頭顱》(Crania Americana)會將印第安人形容為「從嬰兒到老年,他們的童年一直延續……(印第安人)很大程度上無法以理性思考,無法思考抽象的題目」。能夠思考一直是西方「人禽之辨」的主要判準;而腦部大小等等外貌特徵,當時被認為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思考。
根據傅柯(Michel Foucault)的說法,「種族」(race)到了十八世紀,種族變成解剖學上的名詞。「種族」一開始都只是指代文化差異:例如諾曼人以及薩克森人,高盧人以及法蘭克人的差異。啟蒙時期的哲學家康德將人分成黃種人、紅種人、白人以及黑人,透過他們的膚色、體格以及形態學的轉變去決定種族,此時才開始有上述的「科學」研究,去證明黑人比起白人精神上以及文化上都要低劣。後來這種觀點在政治層面被廣泛利用,傅柯將其稱為「國家種族主義」(state racism)。
啟蒙時代哲學家如康德推崇理性,每個人都應該能夠使用理性思考理想的社會應有的模樣,自我立法並自律遵守法令;同時,人有責任以國家及公眾為依歸,審視現行的法規是否正當,這樣的公民才是社會中稱職的政治主體。研究殖民主義的學者如麥卡錫(Thomas McCarthy)在他的著作《種族、帝國與人類發展的概念》提到:對帝國而言,他們的殖民行動其實是一種家長式的引導。又基於黑人與印第安人更接近動物這個假設,在帝國殖民者嚴重,他們生物上/先天條件不足,「不適宜」成為政治主體,有待開化、教育,使他們能夠符合上述自由主義主體的要求。這種定義本身就是傅柯、阿甘本等哲學家提及所謂「生物政治」的向度:即他們究竟是怎樣的生物,以及以此衍生的社會管理,以及相對應嚴苛的倫理規範。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歐洲文化都以這種「人禽之辨」去處理種族之間的關係,從法律上、科學上、社會上定義這些非我族類。這段歷史是往後優生學、猶太人滅絕的歷史前設,我們必須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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