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的危機?——重探Mouffe的基進民主政治|李柏翰

撰文:李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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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女性主義路線之爭似乎又起了新的變化。有人覺得女性主義走到頭了,無法再為政治場域提供新的想像;也有人覺得後現代思潮出現了一種迴力鏢效應,使得基進女性主義必須復甦,以回應「失效」的文化政治路線並對抗厭女主義的反撲。他們到底是在吵什麼?在某種意義上,二十幾年前穆芙(Chantal Mouffe)發表的那篇〈女性主義、公民資格與基進民主政治〉(Feminism, Citizenship and Radical Democratic Politics)回應著這些問題,今天重讀仍很醒腦。

 

那篇文章原本收錄於1992年Judith Butler和Jean Scott合編那本後結構女性主義經典《女性主義者理論化政治性》(Feminists Theorize the Political)中;後來1995年時,再被Linda Nicholson和Steven Seidman選進合輯《社會後現代主義》(Social Postmodernism)。穆芙是當代知名的政治理論家,也是後馬克思主義代表人物之一,因其與拉克勞(Ernesto Laclau)合著的《霸權與社會主義策略》(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受到學界與左翼運動的高度關注。

 

《女性主義者理論化政治性》

 

英美世界女性主義者自1980年代末起就一直在討論兩個主題: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 與(反)本質主義((anti-)essentialism)。雖然後現代主義者經常被視為本質主義的主要批評者,但穆芙認為應該要做更進一步的區別,因為後來也有越來越多支持後現代立場的女性主義者開始捍衛某種形式的本質主義。

 

要參與這場辯論須先認識,後現代主義並非一套完整、統一的理論工具,而經常有人混談後現代和後結構主義,也導致相關論辯一團漿糊。20世紀以來,一直有各種針對啟蒙時代定義之理性或真理的批評湧現,但這些針對普遍主義、人本主義、理性主義的批判來自四面八方,絕不僅限於所謂的「後結構主義」——如果那些批評都能算上「後現代思潮」的產物的話,那總把後結構主義單挑出來罵實在沒什麼道理。

 

一旦我們把後現代和後結構主義分別來看,本質主義的問題就能呈現出不同面貌。這個區別,對女性主義政治而言特別重要,因為這能幫助我們不以偏概全地思考問題,而穆芙這篇文章就是想從反本質主義的批判中提煉出一種基進民主(radical democratic)的女性主義政治想像。


必須說明的是,穆芙並不認為本質主義一定就會帶來保守政治,甚至很可能是進步的主張;但他也不諱言,本質主義的確可能阻礙非主流民主政治的目標。合著作者Laclau)都認為,從本質主義出發所理解的「身分/認同」(identity)不僅不符合基進多元的民主原則,也限制了重構公民資格(citizenship)的潛力。

穆芙(Chantal Mouffe),比利時人,政治哲學家、後馬克思主義的代表人物。

身分認同問題與女性主義


針對本質主義的批評中,共同信仰就是要拋棄將主體範疇視為理性且透明的整體,因為那將把個人行動放置在一個整體化的想像中,而視個人為一個同一、同質的身分。穆芙梳理了幾個類似的觀點——不表示它們彼此之間沒有矛盾,而是想提綱挈領地點出:把「身分/認同」問題視為單一問題,將誤判其複雜性。

 

舉例來說,精神分析學派就曾率先提出嚴厲批判。拉岡認為人格並非由透明的「單一自我」(an ego)組織而成,而是在意識及理性之外眾多層次交互作用而來,因此主體的歷史,就是持續認同(identification)的歷史,是不斷變動的。又或者伽達默爾的詮釋學(hermeneutics),也曾針對理性主義範式之「主體」進行批判,他認為在意識、語言與世界之間,並不存在一種基本的統一性,而我們所能認識到的世界都在語言所及範圍內建構而來的。

 

經常會有人批評,解構身分認同,即必須接受特定身分的偶然性與模糊性,將使女性主義政治行動崩潰。也就是說,將「女人」視為一個平滑一致的身分,必須是建立女性主義政治的前提。穆芙不這麼認為。他認為,若女性主義政治希望建立基進的民主政治,那麼解構本質化的「女人」認同正是關鍵——必須看見眾多相異的主從關係之間的複雜性。

 

任何人都可能是某關係中的被壓迫者,又同時是另一關係中的壓迫者,因此社會關係中的行動者(social agent)是由眾多「主體位置」所構成,無法被一個封閉系統所定義。個人在每個主體位置上,都處於一個相對且偶然的關係,因此不斷在確定與懸置之間擺盪。因此在討論特定社會行動者時,只能用多元(plurality)的方式理解,取決於該行動者處於什麼社會關係中,且適用何種話語所建構出的主體位置。這種「多元」並非一個個共存並置的身分(多重人格),而是一個不斷重新定義、顛覆取代,而無法固定的「一個人格」。

 

這個理論進路對當代女性主義實踐很重要。在《文化霸權和社會主義的戰略》一書中,穆芙和拉克勞試圖勾勒出一個基於基進多元民主的政治藍圖。他們主張,在不同權利抗爭之間應該建立起一個「等同之鏈」(chain of equivalence),因此在女人、黑人、工人、同性戀者及其他政治訴求中創造出一個彼此等價的鏈接。這個概念讓他們不同於其他本質主義的批評者,他們不只想關注人格「去中心化」的部分(如李歐塔),也重視各人格部分所重疊的部分。

 

《文化霸權和社會主義的戰略》

他們兩人雖然不認為各個主體位置之間存有一個先驗、必然的連結,但這不代表它們之間不存在歷史的、偶然的、可變的連結——即所謂的「接合」(articulation)。

 

在一個社會或社會群體中,論述場域上所有組成部份的「接合」過程沒有絕對不變的本質或固定意義。

 

換句話說,在社會中,所有的意義都是透過「接合」產生,因此任何主體位置都是藉由一連串接合實踐轉化而來,故沒有任何一個社會性的身分認同是恆常的。這不代表我們不能保留諸如「勞動階級」、「男人」、「女人」、「黑人」等指稱集合主體的概念,但他們彼此間的結合只是「接合」的實踐,是透過「波節點」(nodal point)而來——在論述場域中産生的暫時且穩定的意義——但那個意義絕非密接無縫的。

 

對女性主義來說,接受這個立場對政治行動是很重要的。若「女人」不再是一個必然且一致的範疇,那女性主義的主要問題就會變成:「女人」這個概念是如何在不同論述場域中被建構而成的?在社會關係中,性差異是如何被製造成永久有效的區別?當我們不再堅持「女人」能作為同質意義的整體時,便能輕易發現差異與平等的對立是個假命題,而社會關係中「被恆定」的性差異就也應該以不同方式對待。

 

公民資格與女性主義政治

 

大部分的時候,關心民主政治的女性主義者,不是追求能表達「女人」利益的政治主張,就是希望「女性」價值能成為新的民主政治態樣。比如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一直都在為「女性」爭取各式各樣的權利,以使女人成為平等公民,卻沒有挑戰自由主義模型中的公民和政治等概念。因此,他們也受到其他女性主義者質疑,認為當今對「政治」的理解是男性、陽剛的。

 

比如Carol Gilligan就提出「關懷倫理學」(ethics of care),反對男性、自由主義式的「正義倫理學」(ethics of justice)。關懷倫理學試圖證成身為女人的經驗價值,如家庭私領域中的母性、關愛和友誼,因為自由主義總將現代公民定義為公領域的、男性形象的,因而排除私領域。簡言之,關懷倫理學最主要的政治目標就是建立母性思考(maternal thinking)與社會女性主義,代表人物包括Sara RuddickJean Elshtain。他們認為女性主義政治應彰顯私領域的重要性,以及「女人作為母親」的角色。這裡,家庭成為政治的場域,作為人類共性的起源。

吉利根(Carol Gilligan),美國女權主義者

「母性主義者」希望罷黜男性自由主義式的政治——以同一形象形塑他者平等的正義想像,希望以愛、親密、共感不同成員不同需求的母性取而代之。對母性主義的批判可見於Mary Dietz的著作,他認為這個倫理原則與當代民主政治欠缺連結,而且可能會再度本質化女人的形象。此外,母親與孩子之間親密、排他且特定的關係是不對等的,並不符合民主原則下的「公民」,因為後者應當是集體、包容且普遍的。簡單來說就是,母/孩關係可能並不適合當作公民身分的理論模型。

 

另一種針對自由主義式公民資格論的女性主義批判來自Carole Pateman。他的立場更接近基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因此重點不在母/孩間的照護關係,而是男/女間的對抗關係。由此立論,當前的公民資格是個父權的範疇,因為何謂「公民」是依照陽剛的形象建構而成。雖然在自由民主制度中,女人也已被視為公民,但女人作為公民,被要求依男人的方式理解並實踐政治,否則就被視為不理性、不懂政治。

 

然而這陷入了所謂的「沃斯通考夫特困境」(Wollstonecraft dilemma):若要求政治上完全平等,則必須接受父權形式的公民概念,而女人的特質、能力、活動仍被視為「難登大雅之堂」。因此Pateman在批判當代社會契約論中的父權基礎後,主張公民身分及其權利應同時包含男女有別的特質,其中母職與母性是最應被彰顯的,在政治中應與男人的愛國心視為同等重要的公民特質。然而, 穆芙認為,即使並列承認男/女的公民特質與重要性,還是陷入了一種「女人」的本質主義。

 

「沃斯通考夫特困境」(Wollstonecraft dilemma):若要求政治上完全平等,則必須接受父權形式的公民概念,而女人的特質、能力、活動仍被視為「難登大雅之堂」

穆芙澄清,他也承認當代「個人/公民」的形象、範疇、權利,及其構成的普遍、同質的「公共」是一種父權律法的延伸。但他不同意的是Pateman的解決方案——並列「雙重性別」的公民概念——因為這反倒會加強現代父權對女人加諸的各種限制與刻板印象,並加重公/私、感性/理性、責任/自由、自然/契約、男/女等二分句式。就結果而論,就跟上述的母性主義沒有兩樣。

 

穆芙認為,現代「公民」概念的限制應該被正視並改善,但不是透過「政治化」性差異的方式,而應該重建一個與性差異完全脫鉤的公民概念。而這個構想,就需要借助他上面說明的「社會關係行動者」——接合每個人多重的主體位置,而這些位置也不是固定不變的,而在特定論述場域中偶然定義而來的——儘管在所有場域中,性差異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無論政治、經濟、文化等),但這不代表那個要素應該被維持下去,也沒有理由保留它。

 

穆芙並非主張,性差異的區別應該全面消失,更不認為男女平權需要一個性別中立的社會;實際上,在很多時候,性差異及相應的差別待遇仍可能合理且有效。但在政治場域中,尤其公民資格這件事上,性差異簡直毫無正當性。他相信,基進多元民主需要的不是性差異為基礎的公民資格(各自為政、視為同等重要),而是設想民主政治社群中的成員究竟是什麼、能做且該做些什麼,以取代現有的概念。

 

基進民主構想中的「公民」


自由主義設定的公民資格,問題不限於女人的問題,而有意促進基進多元民主政治的女性主義者,應該要注意到這點。自由主義相信「人生而自由且平等」,因而建構出普遍的公民概念,但也將公民身分化約成一種法律地位,且只及於對抗國家的個人權利。這個設想完全沒考慮到權利如何行使的問題,只要公民不違法,或不干擾其他人的權利就好。因此自由主義思想家幾乎不曾考慮過公共精神(public-spiritedness)、公民活動、政治參與等問題,遑論如何提升它們。

 

此外,現代公民實踐政治的「公共領域」也未考慮到私領域中的權力關係與分配,也因此沒有注意到個人自由權利在公/私領域中的分配,可能會變成社會排除(exclusion)的依據。誠然,後來有許多女性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如承認積極自由的重要性),也逐漸提升公共財、政治參與、參與能力等問題的討論,而不限於個人的利益和欲望。然而,這個進路所指向的社群主義政治,也有其局限性和潛在危險,並忽略了其他形式被壓迫者的處境。

 

社群主義形式的民主政治強調共善(common good)和共享道德價值的實質內容,其實並不符合現代民主所追求的多元主義原則。反之,穆芙認為當代「權利」的核心概念應該被保留,但應該要由更積極主動的政治參與和政治社群歸屬感來補充——「公民」這個政治身分,是為了讓所有人(for all)都能自由且平等,而非假設眾人原本就自由平等;即便每個人參與的政治議題和程度不同,也對「善」有不同詮釋,但都應該對更大的政治社群有貢獻的機會。

 

換言之,公民身分不只是眾多認同之一(像自由主義設想的那樣),也毋須超越任何其他認同(像公民共和主義設想的那樣)。相反地,公民身分應是一個連結社會行動者所有主體位置的大原則。在穆芙的構想中,公/私分際未被揚棄,而是用另一種方式理解——公/私並非完全隔離;事實上,任何主體位置的發生,都是一次「私」與「公」的交會。個人的想望、選擇、決定是私人的,但其實踐是公共的。在這裡,「民主等同」(democratic equivalence)原則是為建構一個集體政治認同,但等同(而非平等)不等於消滅差異,而是讓所有差異產生交集。

 

這種基進民主式的公民資格,顯然跟Pateman主張的「性差異」觀點不一樣,也也與另一種女性主義的切入方式有別,比如試圖以族群差異(group differentiated)出發,重新解讀自由主義範式「公民」的Iris Marion Young。一樣是批判公/私分際,但Young認為公領域的排除效果不只影響女人,也包括其他許多因族裔、種族、年齡、障礙等原因受到邊緣化的族群。對他來說,核心問題在公民身分的公共範圍被假定為一種普遍的「共同意志」(general will)而超越所有差異。

 

Iris Marion Young,著名當代政治哲學與女性主義學者,代表作《正義與差異政治》

因此Young主張,應該「再政治化」、擴大公共生活的定義,而不是創設一個公共空間讓公民「暫時拋下身分差異」只針對共同意志或共善問題進行討論。他提議建立一個異質公共(heterogeneous public),讓受到壓迫或貶斥的群體的聲音和觀點能被有效表達、呈現。實踐層次上。他認為政治毋須再假裝客觀,也不應透過理性抑制情感和欲望。因此Young認為哈伯馬斯的溝通倫理在這裡可以起到作用。

 

儘管Young也考慮到了其他形式的壓迫,穆芙卻覺得「依族群差異建立的公民身分」這個概念很有問題——那種「族群身分」或許對原住民會很有用,但拿來描述其他群體(比如女人、老人、障礙者等)似乎不太恰當,而且可能會本質化「族群」這個概念。事實上,Young的批評者認為他那套跟他自己所批判的利益團體多元主義(interest-group pluralism)相去不遠,只是是哈伯馬斯的版本(Young在後來的著作中有部分接受批評,但也有反對並回應穆芙的「誤解」。受限於篇幅,我們就下回再談)。

 

與Young不同的是,穆芙設想的基進民主「公民」是一種共同的政治身分,以接合各種社會關係、實踐和制度,而Young偏好的彩虹聯盟(rainbow coalition)只能視為基進民主政治的第一步。穆芙認為,那些現有相悖的政治主張,是無法靠溝通調和的,需要一個更高的政治身分,在確保民主等同的情況下,使各自的訴求變成彼此的政治目標。因此就算這些受壓迫的群體,未取得一個特定、本質的族群身分,也不會影響共同的政治目標和行動。

 

女性主義政治與基進民主


在《性別麻煩》(Gender Trouble)裡,Judith Butler問:「當作為共同基礎的女性認同不再拘束女性主義政治時,會出現怎樣的新政治形態?」穆芙給出的答案是:想像一種女性主義政治,企圖接合對抗壓迫的不同行動,為民主政治開啟更多機會。而最終出現的,就是他(和Laclau)倡議的那種基進多元的民主形態。

 

為了適當形塑這種政治,女性主義者必須先屏除「生為女人」的本質想像。因為女性主義的目標不只是為「生為/作為女人」利益的政治行動,而是為了更廣泛脈絡中的各種解放主張——包括建構「女人」身分的各種話語、實踐與社會關係,及其隱含的從屬地位——因此,應該放棄追求一種唯一「真實」女性主義政治的企圖。

 

若是以「對抗從屬地位」為政治目標的女性主義者,會發現不只在性別上,而是所有社會關係中都有主從關係。因此需要做的是了解一個主體是如何透過不同話語,被放置在不同主體位置上,而非退回到處理單一問題(性別)。這也是為什麼對本質主義的批判(及其不同形式)——人本主義、理性主義、普遍主義——不僅不會解決女性主義的民主政治動能,更是使之成為可能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