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說中的第一個兇手,竟然不是人類?|陸鹿
君不見,「福爾摩斯」近乎年年歸來——從2010年開始熱播到2017年的BBC電視連續劇《新世紀福爾摩斯》,沒有獵鹿帽也沒有放大鏡與煙斗,由Benedict Cumberbatch扮演年輕俊朗的福爾摩斯貼上尼古丁貼片,GPS、互聯網、手機樣樣使得得心應手;英美合拍的電影《福爾摩斯》2009年上映時票房大收、2012年再上續集,由Robert Downey Jr 扮演的福爾摩斯操著美國口音,衣著打扮與言行舉止就偵探而言,似乎更接近浪漫多情的詩人浪子。
究竟是甚麼原因,讓這個幾乎與「偵探」與「推理」等名的男子,多年以來魅力不減呢?更深入的發問是,近年以推理作品改編的大眾電影上映不絕,究竟會是甚麼讓「推理」這個類型經久不衰,始終能夠在不同的類型創作中突圍而出,源源不絕地吸引著觀眾的注意呢?或許大家可以先追尋「推理」這個類型的誕生過程,追本溯源過後,再來思考「推理」的魅力之源。
推理的誕生:由愛倫波到柯南道爾
眾所周知,公認為世界最早的偵探小說是1841年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的〈莫格街兇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居住於巴黎莫格街的一對富有母女被兇殘地殺害了,家中的貴重財物完好,可以排除入屋行劫的可能性;無人直接目擊兇手的容貌與作案過程,只是聽到兇手說著語系不詳、字義不明的話。兇案最後由敘事者「我」的朋友——一個「為其智力而自豪,樂於難解釋疑的腦力活動」,並且「迷戀黑夜」、喜歡在夜幕降臨時候與「我」一同出遊上街的度潘(Dupin)破解。
而這宗開天闢地的推理懸案,兇手竟然不是人類!度潘最後在兇案現場發現了不屬於人類的毛髮與指紋,結合其他種種證供,發現兇手實際上是一隻從冒險家家中出逃的大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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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倫坡的小說,奠下了推理小說文類的基本要素:突發的死亡事件、離奇的未解之謎、一個具有超乎常人的敏銳觀察力與邏輯思考能力的破案人、指紋毛髮與不同人的證供,在結局中迎來串聯所有證據的結案解釋。
福爾摩斯(Sherlock Homes)的誕生,要比史上第一個推理狂人度潘晚了四十多年——在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1887年創作的《血字的研究》中,福爾摩斯首次登場。故事的第一部分主要由他的同住人華生醫生(柯南·道爾本身亦是醫生)以第一人稱陳述案情,這方面的安排與愛倫坡的〈莫格街兇殺案〉頗為相似。在《四個簽名》中,福爾摩斯更就偵探與描寫偵探的過程,發表了自己的獨特見解:
偵探術,或者說應該是一門精確的科學,人們應該用同樣冷靜而並非感性的方法對它進行研究。你為它渲染上了一層傳奇色彩,結果就像是在幾何定理當中摻雜了戀愛傳奇一樣……有的事實可以省略,或者說要把重點顯示出來。這個案子裡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如何從事實的結果當中找到原因,再經過周密的分析與推斷從而破解此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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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與願違,偵探與福爾摩斯模式的結合,本身已經構成了一種類型的經典,成為可以將不同的背景情致與元素進行變奏、不斷重生復歸的「傳奇」。這或許也是類型(genre)產生的必然走向:所謂類型,正是按照一套類似的規則的行動模式,由此建立一種文化建構的共享觀點。
雖說如此,推理與偵探題材依然是歷久不衰,無論是「故事新編」式的經典現代化或再生,還是直接的經典改編、再現,現在仍然大受歡迎。原因或許在於,推理與偵探,對於剝繭抽絲、揭露日常表象之下被壓抑住的暴力與非理性的堅持,是人們在真實的「日常生活」期待做到、卻無法實踐的「壯舉」;其中反映出的現實的「另一種面向」,那種「奇觀式」的呈現,本能地定會捉住觀眾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