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蒂:是什麼讓我們相互理解?從認識論到詮釋學丨黃家光
理查德·羅蒂(Richard Rorty)是二十世紀後期美國富有盛名、也頗具爭議的哲學家、文化批評家。他的名聲,一方面來自於他對美國和全球的文化政治問題廣泛而又深刻的批評,另一方面來自於他對學院哲學(特別是在英美哲學系佔據主流地位的分析哲學)全面而富有洞察力的批判,並復興了一度沉寂的實用主義哲學。
羅蒂的觀點雖然看似清楚明白,但人們對他的評價卻令人驚訝地充滿矛盾,他被視作左派或是右派,激進主義或是保守主義,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有論者認為他的觀點在字面意義上看似清晰,卻也有難以把握的模糊性。本文要討論的就是他非常著名卻又常被誤解的觀點:「從認識論到詮釋學」。這一觀點出自羅蒂的代表作《哲學和自然之鏡》,是第七章的標題。
一般認為,羅蒂在此章中指出,我們不能找到一種中立的認知框架來決定我們的認識過程,這是延續之前章節對傳統的基礎主義認識論和反映論的批評——這種認識論以自然科學(在羅蒂寫作此書的年代,尤其是指物理學)的語言為典範,認為所有語言都可以被還原為唯一的、特殊的語言,這種語言與實在有著特殊的認識論關聯。一旦我們放棄這樣一幅錯誤的圖景,我們就會接受一幅更加多元主義的、溫和的詮釋學圖景——在這裡,我們不再追求真理,而是追求幸福,沒有一種語言是唯一正確的語言,對於不同目的,我們使用不同的語言,它們之間只有適合與否的區別,並無認識論意義上的高低。
何謂詮釋學?用羅蒂自己的話說,詮釋學不是一門學科,也不是一種特殊的方法,而是一種希望或烏托邦,「由認識論的撤除所留下的文化空間將不被填充,也就是說,我們的文化應該成為這樣一種狀況,在其中不再感到對限制和對照的要求」。這樣一種烏托邦想像,不僅體現在文化領域,羅蒂還將之推廣到政治領域,用於對自由民主社會的構想。但如我下文將指出,這一描述,就算不是錯的,也是不準確的。
常規科學和科學革命
讓我們回到羅蒂的文本之中。羅蒂從庫恩的科學革命入手,所謂科學革命,是指傳統的主流科學範式逐漸瓦解,新的科學范式群雄逐鹿的階段。在這一階段中,我們沒有一個標準,可以決定到底哪一個科學理論和方式是正確的,因為傳統標準已經失去效力,新的範式還沒有確立其自身的權威。換句話說,在常規科學階段,我們有一個共識的範式作為對各種科學理論進行評價的標準;而在科學革命階段,沒有這樣的可公度性的標準。羅蒂將之推廣到其他文化領域中,認為這一可公度性和不可公度性的區別,就是正常話語和反常話語之間的區別。從這樣的區分出發,兩者的區別就不是正確與錯誤、真理與謊言、理性與非理性、合理性與趣味的之間的差異,這些區分都是性質上的區分。反常話語和正常話語的區分,是相關性與不相關性、熟悉性與不熟悉的區別。
以理性與非理性為例。對羅蒂而言,兩者的區別在於是否同我們熟悉的標準、範式具有相關性:我們與把我們熟悉的信念、主題相關的信念,稱之為理性的;把不相關的稱為非理性的。假如我們生活在先秦時代,一個人建議在一場戰爭中使用大炮,那麼,這個人會被認為是精神不正常的、非理性的,因為大炮在當時語境中並沒有意義,是不相關的。如果現在的戰爭中,提議使用大炮,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兩者沒有哪一個是正確的,僅僅在於,不同范式和文化框架對這一概念的熟悉程度。其實擴展開來說,先秦人要理解大炮,不僅僅是一個詞,甚至不僅僅是一個實物,而是一整套詞匯和體系,包括火藥、鋼鐵、機械製造等。經常與理性捆綁在一起的客觀性、合理性等概念也是一樣,差別在於熟悉性、相關性。
這一區分,即常規科學和科學革命,對應著認識論和詮釋學。在傳統觀念中,科學所研究的是自然,其對象和理論具有客觀性,是確定不變的,認識論正是以之為模板來構建自己。這種追求確定性的認識論圖景,自然是羅蒂所攻擊的對象,與之相應,他提倡詮釋學。在當代,主要有兩種形態的詮釋學,一種是方法論詮釋學,一種是本體論詮釋學,前者將詮釋學理解為一種文本解讀的方法,尋找一種可靠的閱讀程序;後者是一種存在論,將理解當做人的存在方式。羅蒂所採納的立場是第二種。雖然我認為,他會拒絕賦予「理解」一種本體論地位。
在傳統的詮釋學構想中,認識論和詮釋學、科學說明和體驗理解是截然二分的,不能相互取代,這方面的代表是狄爾泰,他試圖以這樣的方式,在科學占主導地位的時代,為詮釋學提供一席之地。與之相對,以邏輯實證主義為代表的科學主義路線認為,詮釋學的理解原則上可以還原為科學說明,這是一種用認識論消解、吞併詮釋學的態度。羅蒂認為,我們完全可以採納第三種立場,即把認識論看作是詮釋學的一種形態,認識論所推崇的認知狀態是詮釋學,即非認知的一種形態。
沒有任何一套知識論有特權
其實到目前為止,我和大家理解羅蒂的一般立場並沒有太大區別,即把享有特權地位的認識論撤除之後,提倡一種詮釋學。在這裡,哲學所做的不是文化監督者,為我們的認識提供基礎,而是不同話語之間的調解者。我認為關鍵的區別在於,羅蒂最後還是為認識論保留了一席之地,只不過這個認識論不再是享有特權的認知領域。用我們前面所強調的區分,即它們是常規科學和科學革命之間的區別,這兩者的區別,是我們對之的熟悉程度的區別,而不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區別。羅蒂並沒有斷言,我們應該取締常規科學,而是說,就更寬泛意義上,常規科學只是在一個文化共同體中被認同的範式。這一范式,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科學語言,或其它某一特殊語言(比如中世紀時候的聖經語言),它並不具有本體論上的優先性和特權地位。而在全球化多元格局的文化場中,羅蒂認為,他所設想的詮釋學的調解者功能,是一個更富有效用的圖景,而一旦認識論放棄其特權,依舊可以有所作為。認識論和詮釋學分別處理正常話語和反常話語。有別於狄爾泰的精神和自然的二分,在羅蒂那裡,正常話語和反常話語之間沒有認識論上的鴻溝。正常話語是在一個享有共識的時代或地區的認識和理解的背景,但是一旦這一共識失去的時候,我們就需要詮釋學的調解,而不同文化和意見得以對話,所以它們不是相互對立的,反而「相互補益」。他甚至說「對海德格爾、薩特和伽達默爾來說,客觀探求是完全可能的,往往是實際的」。我們可以說,羅蒂放逐了大寫的認識論,而保留了小寫的認識論。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羅蒂寫下「從認識論到詮釋學」的論斷時,是具有挑釁性但也是含混有爭議的。羅蒂在諸多地方提到認識論和詮釋學的二分,隨后又取消、弱化這個區分,偶爾出於修辭的必要也會突出這個區分,導致其立場有些閃爍,也導致人們對羅蒂的誤讀。而在《哲學和自然之鏡》第八章中,羅蒂繼續討論以經過他改造的詮釋學為典範的「無鏡的哲學」,似乎進一步坐實了人們對他的誤解,即認識論死了。但實際上,羅蒂只是說,如果認識論是指笛卡爾、康德意義上的認識論,那麼它確實死了;如果哲學的規定中必然包含這樣一種傳統規定的認識論,那麼我們甚至可以說,哲學也死了。但羅蒂並沒有這麼說,甚至在他說後哲學文化的時候,實際上仍是指認識論是不再享有特權的文化。如果他不用這麼挑釁性的語詞,也許不會招致那麼激烈的反對。但話說回來,如果不用這麼挑釁的語詞,也許他的方案也不會引起那麼多的關注,雖然這也帶來了對他哲學解讀的障礙。
其實,在《哲學和自然之鏡》之後,羅蒂甚少提及詮釋學,在我印象中,他有一篇評論伽達默爾的短文「能被理解的存在是語言」,此外,幾乎沒有專文解讀、討論詮釋學。在後期代表作《偶然、反諷和團結》中,他甚至沒有借用詮釋學的資源,沒有提及伽達默爾。在文集《後哲學文化》中,伽達默爾和詮釋學也沒有作為文化英雄和可靠資源出現。我猜想,詮釋學就其自身而言,還試圖和認識論對照,以确認自身的位置,在背後仍然假定了一種羅蒂所反對的認識論樣式,正是出於這一考慮,使得羅蒂最後放棄了「詮釋學」這一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