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角度讀愛麗絲(下)
前文回顧:
還記得小時候看《愛麗絲》,女皇審案的一幕,讓我感到一陣寒意。那是多麼的奇怪的畫面!紙牌們在審訊一個女孩,他們說的卻是「人類」的話。所以,你和我也可以理解那些說話。皇帝還戴著假髮,因此得到法官的權威。陪審團在開庭前已拼命寫不停,給你一種「專業的感覺」。
但你不能理解整個場面,這審判是如何可能的?紙牌可審訊人的嗎?愛麗絲道出了真相︰「你什麼也不是,只是一副牌」。
當你累積了一定的「社會經驗」,你會開始在心裏常常浮現一句話︰「唔知就嚇死,知就笑死。」那位所謂「法官」真的是貫徹了「三權合作」,皇法合一。他把皇冠戴在假髮上,怪不舒服的。那群陪審員原來也只是不斷在寫自己的名字,生怕在審判後忘了。
社會就是這麼一回事,本無其事,由人創作。Dennis Knepp在Alice in Wonderland and Philosophy: Curioser and Curioser一書的一篇文章,〈“You’re Nothing but a Pack of Cards!”: Alice Doesn’t Have a Social Contract〉就指出我們並不要只注意那些瘋狂的角色,或者不公平的審判。我們當思考為何「法治」(rule of law)並不可施於愛麗絲,這會帶來更深刻的理解。
愛麗絲並不屬於這個世界的。她沒有在仙鏡建立一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立契約前,我們只是一個赤裸裸的個人,彼此沒有關係。但立約後,我們進入社會,有秩序,有層級。
立約前是怎樣的?立約前,我們處於自然狀態。在盧梭的眼中,在自然狀態的人是獨立的、自由的。人是獨立的,因為他們尚未建立任何社會關係。他們也是自由的,因為不受法律限制。因為未意識到任何不平等,所以他們是自由、快樂的,盧梭說︰「野蠻人在森林裏流浪,沒有工作,沒有說話,沒有家,沒有戰爭,也沒有任何人際關係,大家都平等地沒有對其他人有任何需要,也沒有任何欲望去傷害其他人,也許甚至沒有需要個別地去確認他們。」這也是盧梭的名言︰「人是天生自由的,但在每一處都在枷鎖中。什麼令此合法(legitimate)?」
但是,在霍布斯的眼中,自然狀態是極其可怕的。在1651年出版的《利維坦》(Leviathan)筆下的自然狀態是一個「孤獨、貧窮、惡劣、野蠻和短暫」的狀態。為什麼?在自然狀態下人人都是平等的,他們都會去爭逐自己利益。由於沒有一個強大的權力,各人都在爭逐中,你死我亡。
洛克則以為自然狀態中的人可以根據自然律,理性,來行動或交換物品。不同的自然狀態推出不同的社會模型。當然,契約論並不是歷史描述,人類社會並不是經商討後成立的,更沒有一份白紙黑字的契約存在。契約論是一哲學說明,說明的是人類社會應該怎樣建立。
在1651年出版的《利維坦》(Leviathan)筆下的自然狀態是一個「孤獨、貧窮、惡劣、野蠻和短暫」的狀態。為什麼?在自然狀態下人人都是平等的,他們都會去爭逐自己利益。由於沒有一個強大的權力,各人都在爭逐中,你死我亡。(資料圖片)
應怎樣建立?契約是類比(analogy)來的,意思是像契約的形式建立。契約就是一種「同意」,是用來確認立約者之間該有什麼權利(right )。一方有權利,另一方就有責任。這也是一種承諾(promise),在法律上,違反承諾要付上法律責任。
好端端為什麼要立約?當然是立了約有一些好處︰如果我為你做一些東西,你也會為我做一些東西。我們跟政府立約,政府會保護我們,我們則納稅給政府。我們立約是依據我們的理性,以個人同意的方式。
因此,在《愛麗絲》中,愛麗絲是無法跟「仙鏡」建立契約的。第一、愛麗絲不願意。第二、皇后沒有保護愛麗絲。相反,女皇下的是不合理的命令。「先斬首,後判決。」第三、愛麗絲有另一個選擇︰回到現實世界去,在她家姐膝中驚醒。
可以走,可以選,始乎是立約要有的條件。不得不立約,那不是協議,而是一種強制。但是在現實裏,我們並不是選擇自己身處的社會,也未必有能力移民。於是,我們可能成了像愛麗絲一樣的局外人。在局外人眼中,社會中那些裝模作樣的,都不過是紙牌而已。卡繆的《異鄉人》正是說一個無法有社會情感的局外人。你判我刑,也事不關己。我根本不在你們的世界裏,法治是沒有意思的。法治的前提是,我們在同一個社會裏。
這樣看社會,卻是很現代的。還記得蘇格拉底嗎?他明明受到像愛麗絲一樣的無理對待,被「民主」地判死刑。他其實有機會逃走,但他不走。因為他認為社群是先於理性和民主的。他生來就是雅典人,故要接受雅典人為他決定的命運。
相反,現代意識的霍布斯則想像人們如果沒有一個具權力的統治者,人們就會犯法,社會一片混亂。法律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工具,所以人們願意接受這社會契約,生活在一起。就算統治者如女皇不合理,我們還是會「硬啃」的。
我們現代人有像愛麗絲出入自如的幻覺,但在現實裏又時時刻刻要有利維坦保護。我們沒有自己的社群,或者有,卻不免覺它是那麼乏味,像愛麗絲般想出走。其實,我們真的渴望的,是活在人的心中。像愛麗絲的姐姐想像妹妹將來成為一個女人,還想像她的妹妹會怎樣懷念她的童年。這種想像才能將人連在一起。
我們要明白我們並不能在想像力的世界付上責任和擁有權利。但我們卻能在這個「真實」的世界,利用我們的想像力作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