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狼噴霧屬違禁品!台灣前主播8年前經香港轉機 意外犯法留案底

撰文: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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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主播吳依潔曾受封「台大五姬」,2014年與神旺集團小開蔡紹仁結婚後育有2女。她近期與家人出國旅遊,11月13日發文寫下:「每次都提醒自己,過境香港一定不能帶防狼噴霧。」表示曾因為「攜帶防狼噴霧」而留下案底,她向《ETtoday星光雲》透露,那是8年前事情,並強調這次有特別防範,「這次我不敢哦!二犯應該挺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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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依潔還原當時,「就是帶了個迷你防狼噴霧去香港轉機時被海關警察發現,被帶到機場警察室填資料、問了些問題,後來確認是初犯,也不知道法規禁止,就把我護照登記下來,之後就放我去轉機了。好險沒有耽誤轉機,但被登記有案這樣!」

她經過當時教訓,才知道原來持有防狼噴霧雖然在台灣合法,在香港卻是違法行為;其實民航局也有規定,上飛機時不得將防狼噴霧「隨身或手提攜帶」,搭乘前往港澳的班機也不可以托運。不過,讓她印象深刻的還有香港警察很溫柔,「跟印象中港片警匪片那種警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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