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私裝北斗衛星系統 遭台灣官方開罰沒收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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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船私裝中國北斗衛星系統,引台灣基進黨呼籲徹查。台灣漁業署今(14)日表示,該系統終端設備所用頻段、設備未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違反《電信法》第49條規定,依法罰鍰沒收器材。
台灣基進黨11月1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2018年台灣漁業署與NCC已公告使用北斗衛星終端設備違法,禁止私用及販售「北斗盒子」及「北斗海聊」通信設備。近期有台灣漁船遭查獲運毒,船上竟裝有北斗衛星定位系統,呼籲台灣政府應全面檢視漁船通訊設備,必要時應建置符合國防安全標準的版本。
對此,台灣漁業署表示,漁船使用相關通訊設備,須取得NCC核准;北斗衛星通訊業務終端設備所使用頻段及設備,未經NCC核准,屬於非法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若擅自持有使用或輸入販賣,違反《電信法》第49條規定,可依同法第67條或第65條處罰鍰,並沒收器材。
漁業署指出,NCC在2018年協調財政部關務署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查扣非法器材並函送NCC查處,NCC同時協請交通部航港局、內政部警政署及漁業署協助加強宣導。
另外,漁業署重申,已依據NCC提供宣導海報,結合地方政府、漁會及漁業通訊電台持續向漁民宣導,避免違反電信法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