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馬英九時期准赴河南經營村鎮銀行 民團:險入火坑因太陽花得救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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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鎮銀行「爆雷」備受注目,抗議事件更引發國際媒體關注。在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近日指出,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曾一口氣核准第一商業銀行(簡稱一銀)在河南經營12家村鎮銀行,幸虧最後被太陽花運動擋下。他認為,金管會差點就把一銀推入火坑,當年官員欠公眾一個道歉。

賴中強表示,河南村鎮銀行「存款消失」事件每天都在挑戰人類金融詐欺史的極限,然而,河南村鎮銀行對台灣民眾並非全然陌生,早在2012年時,馬英九政府就是把大陸經營環境與法治文化惡劣的村鎮銀行宣傳為兩岸金融開放政績,並在2013年納入服貿協議,宣稱大陸對台灣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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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點名道,2012年11月,當時有4位金管會高官急於把台灣的一銀推進河南村鎮銀行的火坑,一口氣核准其在河南經營12家村鎮銀行,直到後來太陽花運動阻擋了服貿協議,才把一銀從村鎮銀行的火坑拉了出來。他並不要求一銀股東向反服貿運動致謝,但就請台灣人記住前述人士。

被點名的有時任銀行局長桂先農,現任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時任金管會常務副主委吳當傑,現任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時任金管會政務副主委李紀珠,公職退休後曾任中華郵政董事長、台灣金控與台灣銀行董事長,現任新光銀行副董事長。除時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回家鄉苗栗種苦茶外,這些金管會高官在退休後按慣例被安排到金管會周邊單位或泛公股行庫或民營銀行繼續擔任要職。另外,時任第一金控董事長蔡慶年也被點名。

賴中強質問前述金管會退休高官是否欠台灣人民一個道歉,並強調保護人民,防堵大陸影響力滲透,維護民主體制,是當局的責任。

《香港01》翻查陸委會網站資料發現,金管會於2012年11月27日同意一銀申請赴河南省設立12家村鎮銀行,總投資限額人民幣3.84億元。該案經金管會審查結果,尚符「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爰同意該行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當時金管會進一步表示,有關兩岸金融市場雙嚮往來之金融法規及管理措施,已訂有完備的事前審查、風險管理及事後追踪等規範,金管會將於確保境內金融穩定的前提下,協助境內金融業者有序進入大陸市場,以發揮金融與產業相輔相成的綜合經濟效益,進而提升台灣金融服務業及產業的整體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