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事故台高院二審開庭 司機自曝訓練不完整且沒經考試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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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發生嚴重出軌翻覆事故,導致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案件二審周三(15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司機尤振仲聲稱自己雖然受過培訓,但「沒有經過考試」,怎麼會說他會開普悠瑪?隨即引發爭議。

尤振仲。(中時新聞網)

尤振仲一審時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零6個月。法院認為,事故主因是司機關閉自動防護系統、超速達140公里。不過尤振仲否認犯罪,稱沒有超速駕駛釀禍,不滿判決而上訴。

案件周三二審開庭,尤振仲稱,自己所受的訓練不完整,並沒有經過考試,聲請調查2018年1月至3月台鐵的培訓狀況,以及普悠瑪採購缺失的問題。案件將於8月18日及25日繼續審理。而上述隨即引發爭議,網民紛紛質疑沒有經過考試為何能開列車,認為官方應該深入調查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