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沒收台灣資產交予北京 台外交部:不法侵佔、不法轉移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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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與中華民國(台灣)斷交後,其政府宣稱基於「一中原則」下令沒收台灣駐尼國前大使館館舍,並將移轉予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此,台灣外交部周一(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尼加拉瓜政府不法侵佔、不法轉移,呼籲國際社會共同譴責尼加拉瓜與中國大陸的惡劣行徑。

台灣外交部表示,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按國際法相關規範及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45條,台灣與尼加拉瓜10日終止外交關係後,尼國政府有義務保護台灣的館舍及使館財產與檔案;「對於尼加拉瓜政府不法侵佔我國館產,不法移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國政府無法接受並且表達強烈抗議。」

外交部指出,對於尼加拉瓜奧爾特加(Daniel Ortega)政府設下不符國際慣例的兩周撤館期限,且罔顧國際法規定,蠻橫阻礙台灣象徵性出售館產供尼國天主教會使用,進而侵佔館產等重大違法行為,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外交部說,尼加拉瓜政府10日片面終止與台灣外交關係後,違反國際慣例要求台駐尼人員在23日前全數撤離尼國;台駐尼國大使館為善盡處理境外國有財產的責任,在情況緊急且時間極為有限的情形下,將大使館館舍象徵性出售予尼加拉瓜天主教教會首都馬納瓜總教區作為公益用途,雙方已於22日完成簽約並經當地律師公證,教會也承諾將妥善保護及運用台前駐尼國大使館館舍。

外交部續指,面對尼加拉瓜奧爾特加獨裁政權與中國極權政府聯手打壓民主台灣及天主教教會,外交部重申,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國共產黨政權無權干涉台灣的涉外事務,更無權繼承其國有財產。

外交部呼籲國際社會共同譴責尼加拉瓜政府及中國政府的惡劣行徑,並籲請各界協助尼國天主教教會向尼國政府爭取其應有權利,將前大使館館舍產權登記移轉予尼國天主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