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文等三人涉「三中案」獲判無罪 批蔡英文政府司法政治追殺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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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指控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及舊黨部大樓,造成國民黨有超過72億元(新台幣.下同)的損害。
台北地院周三(27日)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且馬英九不具違反證交法身分,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綜合台媒報道,檢方起訴指出,在2006年2月至12月期間,馬英九、張哲琛(前中投董事長)、汪海清(前中投總經理)因廣電法規定國民黨退出媒體,為營造馬英九的政治形象,賤賣中視、中影、中廣與舊國民黨黨部大樓。馬英九明知余建新(前中時董事長)無履約資力,卻對余建新讓步,藉複雜操作方式,掩飾用每股6.5元低價出售中視股權。

中影案、舊黨部案部分,檢方指控馬英九為避免黨產日後收歸國有,與已故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以總價43億元的低價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中影華夏大樓,前者以23億元便宜出脫。

中廣交易案部分,檢方指控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資力不足,無力承購57億元股權,且前立委高育仁有意出價50億元。但馬英九與趙少康配合,將廣播部門以10億元出售,並讓趙後來坐享非廣播部門資產的收益。

依起訴書,中視交易案造成中投4.9億元損失,中影案造成18億元損失,中廣案造成15億元損失,舊黨部大樓案造成5.9億元損失,中投另在中廣股權交易案中有28.4億元應收股款未實現。「三中案」共造成國民黨72.9億元損害。

馬英九辦公室在判決後發出新聞稿,指馬英九對判決感到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清白。新聞稿同時稱,呼籲民眾看清蔡英文政府利用司法政治追殺伎倆,在年底公投、未來大選,用人民力量下架「東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