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店員遭挖眼恢復期或長達兩年 民眾捐款助解決醫療費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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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6日,台灣屏東高樹鄉新南勢便利店一名20多歲潘姓女店員,因提醒男客人戴好口罩,卻遭對方徒手挖眼,導致雙眼重傷,鼻樑破碎。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目前,高雄長庚醫院整合團隊已為潘女施行縫合結膜、眼窩骨折重建等手術。由於她未來仍要做手術,短時間無法工作,其親友發起募款。不少善心人士都在台灣討論區「批踢踢實業坊」(PTT)發文捐款,相關帖文已過千篇,捐款金額從數十元到上萬元不等。

台灣政論節目名嘴「宅神」朱學恒,昨日在Facebook上載捐款證明,並公開受害者私人帳戶。他表示,潘女左眼球塌裂、鼻樑碎裂、腦震盪、視網膜脫落,眼眶骨碎裂,比很多車禍傷患傷勢還要嚴重,手術仍有許多自費的部分;視網膜受到嚴重撞擊,可能要花兩年才能恢復,期間都不能出力、不能搬重物,所以她是否可以重返職場,沒有人可以確定。

他表示,由於屏東縣政府堅稱依法不能協助募款,也不能開立公益帳戶,他萬般無奈下才會公布潘女的個人帳戶資料。據《聯合新聞網》報道,不少網民知悉後都紛紛捐款,希望能為潘女略盡綿力。

報道指,有網民昨日按系列文慣例上載捐款資訊,直言「政府不幫忙的,至少我們還能幫忙」,並透露自己其實剛從便利店離職一個月,對本次不幸事件感觸相當深刻。他大方捐出3萬元(新台幣,下同),餘額只剩下4925元,不過他卻樂觀表示「比我亂花錢還更有意義」。據了解,捐款系列文的統計金額累積已突破百萬元,PTT八卦版版標也標示「善款已足夠 心意到了即可」,但仍不斷有善心人湧入,希望能幫助無辜受害的女店員。

對於朱學恒「政府不協助募款」的說法,屏東縣府社會處指出,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二款規定,各級政府只有遇到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才得公開勸募。

社會處稱,由於此案受到各界關切,處方與家屬討論後,由家屬對外提供私人帳戶接受各界捐款,或由社會處鹽埔家庭服務中心代為提供相關諮詢及帳號。善款由家屬自行運用,縣府會持續關心協助當事人醫療及後續生活。社會處又稱,家屬已表明善款足夠支付醫藥與相關費用,請縣府若再接獲民眾捐款電話時,協助婉拒好意。

高雄長庚醫院表示,潘女已進行2次手術,醫療團隊以人工骨將眼球周邊結構做成功的復位,未來仍需持續追蹤功能恢復的情形,要視乎病人情況及傷口恢復狀況才能決定何時出院。

院方指出,醫院會協助家屬解決醫療費用問題,由於病人仍在留院,尚未知住院總費用。病人出院前,若徵得當事人同意,院方會再對外說明其恢復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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