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廢水|台灣40個環保團體聯合反對 籲政府更強烈積極回應

撰文:陳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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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4月13日決定兩年後將把福島核電廠的核廢水經大量稀釋後排入太平洋,引發國際關注。
台灣近日也有40個環保團體發表共同聲明,嚴正反對日本「以鄰為壑」,讓海洋、漁業與人民健康置於輻射污染的威脅之中。
有環保團體負責人在受訪時就呼籲,台灣政府應更加強烈、積極去回應日本的決定。

日本宣布要於兩年後將大量福島核電廠核廢水傾倒入太平洋。(AP)

對於日方擬把福島核廢水排放入海的舉措,《香港01》訪問關注核災與能源轉型問題長達20多年的台灣環保人士、「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崔愫欣指出,福島核廢水絕非如日方所述稀釋後安全到可以飲用。日本政府及日本核工業不該便宜行事,把福島核災的處理成本,轉嫁給海洋生態和鄰近地區的人民承擔,而應尋求其他更好的處置方案。相較於大陸方面及韓府對日方排核廢水決策的回應,崔愫欣認為,台灣政府應更加強烈、積極。

「如何處理福島核電廠的這些核廢水,讓日本政府相當頭痛」,崔愫欣表示,日本政府擬排放入海的核廢水為福島核災發生後,累積長達10年的輻射水。這些廢水來自於「爐心熔毀」事故後,為救災、冷卻反應爐時的注水,也包括這10年來滲入廠區的雨水和地下水。水量非常多,有將近125萬公噸,因為有害所以無法直接排放入海,被收集在陸地上1,000多個大型水槽中。可謂是福島核災後10年未解的污染問題。

崔愫欣説,雖然這幾年日本政府嘗試用「多核種除去設備」(ALPS)處理輻射性物質,但除污效果不如預期,2018年東京電力公司曾被揭露,指除污後的廢水仍有70%的放射性物質。

崔愫欣表示,台灣多個環保組織在2020年5月已正式向日方表達反對將核污水排入大海,2020年11月也曾赴台灣外交部呼籲台灣官方應明確向日方表達反對聲音。(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供圖)

儘管日方聲稱目前廢水經二次處理後,只剩下「氚」這個物質,並要以稀釋方法排入大海。但崔愫欣質疑,「二次處理之後的這廢水,究竟還含有哪些放射性物質?」,以及「放射性物質的總量是多少?」其實日本政府都沒有公開的資訊,這是首先叫人疑慮的地方。

再者,崔愫欣説,雖然要排放的核廢水是經過稀釋,但不管怎麼樣稀釋,「污染的總量還是不變的」,即使剩下的只有「氚」這一個放射性物質,但終究還是把本來不該在自然環境中有的這些放射性物質排到海里。此外,她強調日本不只是排放一次核廢水,「目前這個排放作業預計會到30年以上,長期累積下來,對海洋生態一定是會有影響的。」

日本民眾抗議日本政府要將福島核電廠的放射性污水排入海中。(AP)

對於日本政府及東京電力公司指處理過的核廢水「如果稀釋的話就可以喝」的説法,崔愫欣更是不以為然,直言「絕非這麼安全」。她指出一般工業廢水即便符合法規排放,也不代表它符合飲用水標準,假如福島核廢水如此安全無害的話,日本政府也不會收集了10年都排不出去,「它還是可以排到福島本身的灌溉用水或河川。」

「處理福島核廢水絕對不是只有稀釋後,排入大海這個唯一方案」,崔愫欣指出,日本政府之所以這麼做的原因就只是因為「這是最便宜的方案」,因為要處理得更好,成本就會增加。例如日本的環保團體有建議是,這些大量的核廢水還是可以持續在陸地上用大型水槽儲存,未來可能是採用砂漿把那些廢水固化,然後埋到一定深度的地底之類的,可行方案絕非只有排入大海一途。

崔愫欣強調日本政府及日本核工業必須對福島核災的後果負責,而非把善後核災的成本丟給海洋環境、當地人民或鄰國來一起承受。

在日本政府決議兩年後將排放福島核廢水後,相較於陸方及韓國政府對日方決策的回應,崔愫欣説,相較之下台灣政府對日方的回應,給人的感覺確實比較温和,政府抗議的層級也是比較低。她認為台灣政府的反對聲音和動作應該更加強烈、積極一點,現在離日本要排放核廢水入海還有兩年的時間,台灣政府應通過正式的外交管道,或跟韓國聯手以國際訴訟的方式,用國際的輿論壓力來逼着日本政府改變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