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台灣下月放寬入境限制 港澳人士可持有效居留證赴台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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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4日)宣布,自3月1日凌晨零時起,恢復低及中低風險國家或地區的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持有效居留證或獲特別許可的非台籍人士,包括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可入境。同時,非台灣籍人可經衛福部許可後赴台就醫。

指揮中心指出,港澳人士若為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台灣民眾的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教育部許可的學生,經衛福部許可的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均可入境。

大陸人士若為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台民眾的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居留外來人口的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教育部許可的學生、經衛福部許可的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均可入境。

台灣下月放寬入境限制,持有效居留證或獲特別許可的非台籍人士,包括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可入境。(中央社)

至於無居留證的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可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桃園機場3月1日亦恢復轉機服務,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的營運航班,且轉機停留需於8小時以內;轉機旅客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及購物等由專人全程監護下提供服務。

指揮中心指,非台灣籍人士搭機入境台灣或需經台灣機場轉機者,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schedule time)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搭機赴台。而入境台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