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軍售】愛國者3型導彈軍購案 台國防部承認空軍有疏失

撰文:陳宗逸
出版:更新:

針對台灣媒體揭發本月9日,美國同意軍售高達6.2億美元的愛國者3型(PAC-3)反導彈「重鑑測案」(REPAIR AND RECERTIFICATION OF PATRIOT ADVANCED CAPABILITY-3 MISSILES)軍購案,跳過國防部,擅自向美方提出軍購案之情,違反台軍方「軍購案」以及「作業維持費」兩種不同預算匡列的規則,台國防部今日(7月20日),公開承認辦理軍購業務需求的台灣空軍司令部(下轄導彈指揮部)有缺失。

台國防部表示,因應軍事投資及作業維持,均完成整體預算規劃及核定權責劃分,嚴格管制相關軍購案對美提出需求等作業。「愛國者三型導彈」採購案於2004年完成建案,相關建案文件即已將技術服務及後勤維保等全壽期成本納入規劃。「愛國者三型導彈重鑑測案」,系該型防空武器,依據前述當年後勤維保規劃,定期料件更換與服務之採購需求,非屬延壽案。

台國防部指出,其轄下空軍司令部透過年度與美方項目管理會議確定採購項目,並編列作業維持費納入年度預算支應。但是空軍未遵程序辦理,台國防部將依現有機制嚴予要求建案籌購及後勤維保程序,並研訂相關管制作法,避免類案再生。而此案刻由美方進行知會國會程序,目前尚未完成採購作業,後續由台空軍與美方確認需求,經立法院審議並同意預算編列後,再行簽署發價書。

據了解,這次軍售案的內容,主要是針對台軍現有的愛國者3型(PAC-3)防空導彈以及導彈防禦系統,進行檢修以及重新認證,以確保其30年壽限期間的持續與可靠堪用度。公吿將檢修以及認證的導彈批次範圍,包括所有歷年來美國出售台灣的所有愛國者3型導彈,總共444枚,以及相關的雷達、射控系統等項目。

美國自從2007年開始,先後分3批次宣布對台灣出售愛國者3型導彈系統。其中2007年宣布出售3套愛國者2+型系統的性能提升方案(包含愛國者3型導彈),2008年出售4套愛國者3型導彈系統以及330枚愛國者3型導彈,而後在2010年又出售3套愛國者3型系統,以及114枚導彈。從2011年前後開始運交台灣,其中最早服役的一批愛國者3型導彈系統,服役已經接近10年,故此次公吿的整修工程將對此進行維護,據知應該在2022年開始執行。

根據台媒揭發,美國國務院日前宣布批准售台愛國者3型導彈延壽案,此案包括國防部長、空軍司令與所涉高司聯參,在美方當天對外發布前均不知情,未曾核定此案,「高階將領是在當日媒體披露軍購案後,才獲悉有這筆『軍購案』,遑論政軍高層。美方發佈後,國防部高層驚訝之餘,只好『硬吞』下去。」

台國防部軍政副部長、空軍上將張哲平表示,這是一個誤會,整個愛三不叫延壽案,在建案之初,就已經做整體後勤未來十年、二十年相關定期料件規劃,必須將技術服務跟更換納入建案文件裏面,所以他們也是按照既定的程序。當然整個建軍及後續作業維持,都是有一些完整規範,但這件事經媒體報道後,他們在之前也做了深刻檢討,這在程序上有未臻周延部分,他們也會檢討力求精進。

張哲平強調,這絕對不是像媒體所講的是「烏龍軍購案」或「沒有跟美方講好」,其他所有聯繫及作業程序都沒有問題,但有些程序必須經過放勤單位核定,這程序忽略了。預算規劃本身就有5年規劃期程,不管軍事投資跟作業維持,並不是說沒有辦法逐年編列,而是規範內要新增工作計劃書,經過國防部同意,將每年概估預算需求,放到五年施政作業費裏面,以利未來預算調節,把主要優先部分透過軍事投資或作業維持符合所需要的採購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