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韓國瑜】韓國瑜出手反制 興訟指罷韓聯署違法偷跑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越演越烈,經過高雄市選委會查對罷韓聯署書後,確定罷韓案通過第二階段聯署,將交付投票決定韓國瑜去留。然而韓國瑜方面也出招反制,在4月8日透過親信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執行罷免。韓陣營認為,台灣選罷法令規定,公職人員就任滿一年才能罷免,但罷韓團體交出的第一階段聯署書中,有7,000餘份的簽署日期,早於韓國瑜就任周年日,有違法之嫌。
台灣公職人員罷免流程共分為三個階段,包括第一階段聯署、第二階段聯署,以及最後的投票階段,罷韓案目前已通過第二階段聯署。根據高雄市選委會4月7日公告的聯署書查對結果,罷韓案取得37萬7,662份第二階段合格聯署書,高於法定的23萬份,確定將交付投票,成為台灣首宗成功交付投票的縣市首長罷免案,預計實際投票日將落在6月中旬。若要讓韓國瑜免除高雄市長的職務,除了投票時的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之外,同意票的票數還要達到高雄市選舉人數的25%,也就是約58萬張同意票。
面對罷免案來勢洶洶,韓國瑜方面決定透過法律途徑反制,委託自己的親信,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以及律師出身的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葉慶元,4月8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希望法院能裁定暫停執行罷免案。韓國瑜陣營的質疑為,台灣選舉罷免法規明定,公職人員就任未滿一年,不得罷免。但是,罷韓案第一階段繳交的近3萬份聯署書中,多達7,143份的簽署日期,早於韓國瑜2019年12月25日的就職周年日,於法應該剔除。
韓國瑜陣營認為,這7,000餘份聯署書剔除過後,罷韓案的第一階段聯署書份書將只剩下2萬1,417份,低於法定門坎2萬2,814份,使得罷免行動失效。令韓國瑜陣營不滿的是,台灣中選會掩護罷韓方的違法提案,促使罷韓跨過提案提案門坎進入第二階段,甚至是最後的投票階段。韓陣營怒指,這次的罷免案,根本就是民進黨政府的違法奧步(閩南語,指卑鄙的手段)。
王淺秋4月8日向法院遞狀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相關防疫工作正如火如荼進行中,罷免投票難道沒有群聚感染風險?尤其罷免投票還要花台灣人民納税錢新台幣1.1億元來辦理,有花納税錢搞鬥爭的道理嗎?何況韓國瑜就任第一年內,執行的都是民進黨去年編列的預算,新的一年起才能做自己的規劃,為什麼罷韓團體還要扯後腿,不讓市府好好做事?
另外,台灣內部也由輿論要求,既然罷免案已經通過第二階段,韓國瑜就應該請辭下台,以免繼續耗費社會資源。葉慶元反指,如果是這樣,那麼前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在任內遭遇罷免案時也應自我請辭,但最後黃國昌的罷免案仍是依最後投票結果保住立委職務,關於罷免案通過第二階段聯署就要自請下台一事,憲政上並無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