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反滲透法》的嚆矢:冷戰時期美國瘋狂的反共大獵巫
2019年12月31日,民進黨政府在台灣立法院憑藉人數優勢,通過旨在針對中國大陸的《反滲透法》。雖然早在2017年民進黨便因研擬《保防工作法》惹來侵犯人權的爭議,但蔡英文政府仍不顧反彈,一路修改與制定「國安五法」,最後再到《反滲透法》集大成。不容忽視的是,即使有學者和媒體抨擊這形同威權復辟,但蔡英文仍舊宣稱這「只會讓台灣的民主自由更受保障」。蔡英文政府之所以能出台一系列限縮兩岸往來的法令的最大基礎,就來自台灣社會長期以來濃厚的反共拒統氛圍。
對共產主義和異見者的敵視壓迫,並不始自民進黨,台灣在意識形態與制度上服膺的歐美國家才是始作俑者,尤其在冷戰年代更是大肆獵巫。例如當年美國共和黨籍參議員麥卡錫(Joseph Raymond McCarthy,1908─1957年),便以其聳動瘋狂的反共形象深植人心,並給後世留下「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的負面詞彙。
不過麥卡錫之所以能崛起,並非他個人具有多大的蠱惑魔力,而是當時整個美國社會瀰漫的反共風氣與惡性黨爭使然。當杜魯門(Harry S. Truman,1884─1972年)政府決定改採圍堵政策對付蘇聯後,杜魯門便在1947年3月通過第9835號行政命令「聯邦僱員忠誠調查令」整肅內部,造成先後有250萬公務員、300萬軍人、300萬國防產業包商的僱員遭到調查。一旦有任何人拒絕宣誓效忠政府、或是有過同情共產主義的言行,就會立刻遭到解職。在這過程裏,完全沒經過司法的公正審理或提供申訴渠道,並造成諸多毫無實據的冤假錯案,嚴重侵害人權與渠等的經濟生活。
此外,美國還在1950年通過《國內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 of 1950),規定成立對付共產主義的顛覆活動控制委員會(Subversive Activities Control Board),並授權總統可逮捕和居留任何有嫌疑的人士,並禁止美國共產黨和外圍組織成員出國與在公部門任職。1945年改為常設機構的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The 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更是個宛若明朝「東廠」的太上法庭,其針對任何思想偏左的人士、圖書、影音作品大舉騷擾清洗,甚至抨擊跟蘇聯攜手合作過的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1882─1945年)「新政」就是實行共產主義,可說十分極端。
在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的積極運作下,起碼有3,800名政府僱員被解聘,其中僅僅只有36人是經過法院宣判,不及整體的百分之一。結果如此違反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又無視司法獨立的法案和機構,仍受到恐懼共產黨的美國社會支持。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首任局長胡佛(John Edgar Hoover,1895─1972年),甚至在1947年向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振振有詞地宣稱:「不能因為美國共產黨成員人數還佔不到註冊選民的百分之一時而忽略他們,他們的成功在於『滲透能力』上」,為這些非法行徑辯護。
正因為這種全方位式的壓迫,才使得麥卡錫能乘勢而起,當他在1950年2月宣稱手頭上握有國務院內205人的共產分子名單時,立刻引起全美轟動。而享受政治光環的麥卡錫也越做越過火,不少政府要員都承受其莫須有的指控,連主張反共或對蘇聯有過交涉經驗的人士都被荒謬地扣上親共帽子。比如國務卿艾奇遜(Dean Gooderham Acheson,1893─1971年)和馬歇爾(George Catlett Marshall,1880─1959年)都是受害者,麥卡錫甚至謾罵艾奇遜為「紅色迪安」,殊不知艾奇遜正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與「馬歇爾計劃」的擘畫人之一,稱其「染紅」委實教人哭笑不得。
當麥卡錫主義最熾烈之時,連美國的外交政策都受到干預。比如1953年艾森豪威爾(Dwight David Eisenhower,1890─1969年)想挑選教育家柯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1893─1978年)擔任駐西德高級專員,麥卡錫聞知後立刻反對,聲稱渠在1940年發表的《無階級社會的教育》(Education For A Classless Societ),是在宣傳社會主義跟共產主義,因此不適合保護美國。麥卡錫還要求美國盟友必須明確選邊站,不能保持中立或是繼續同共產國家往來,並慫恿「每個對和不共戴天的敵人做這種血腥生意抱有同他那樣看法的人,給美國總統去電去信」,造成白宮相當大困擾,也使歐洲盟邦反感。
最可笑的是,連負責對共產國家心戰的「美國之音」,都被麥卡錫罵為「共產黨的同情者」過,數十名僱員因此被趕走。還有英國工黨前首相艾德禮(Clement Richard Attlee,1883─1967年),這位曾參與成立北約跟研發英國首顆原子彈的官員,竟然也被麥卡錫誣陷是共產黨員,只因艾德禮諷刺麥卡錫攘奪美國外交權,這讓麥卡錫大為不滿。
然而美國的獵巫行動難道該全歸咎於麥卡錫?雖然杜魯門在回憶錄裏自承麥卡錫主義是「美國群眾性的歇斯底里時期,這種歇斯底里導致政治迫害事件」,艾森豪威爾則反控杜魯門該為麥卡錫主義負責。但事實上,杜魯門、艾森豪威爾、以及整個美國政界,都利用麥卡錫主義與反共大旗謀取政治利益和攻訐政敵。1952年美國總統選舉時,共和黨甚至還形容過麥卡錫是「寶貴財產」。而艾森豪威爾也曾變本加厲地擴大杜魯門路線,在1953年4月發佈第10450號行政命令,宣布凡是「與國家安全要求不一致」的僱員全該解聘,短短四個月內就有超過1,400人丟了飯碗;1954年又通過《共產黨管制法》(Communist Control Act),徑自宣告共產黨乃非法組織,替反共風潮推波助瀾。說穿了,無論是共和黨或民主黨,都在比賽誰最反共誰最愛國,絕非麥卡錫一人之功。
而最諷刺的是,麥卡錫本人不一定打從心底仇視共產黨。曾有學者考察過其早年生涯,發現他起初政績平淡、在黨內也無盟友,也沒發表過反共言論,甚至在1946年參議員選舉時,還得過共產黨控制的美國產業工人聯合會的支持,直到他開始反共後才聲名大噪。而日後成為美國總統的尼克松(Richard Milhous Nixon,1913─1994年),早年其實是在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發迹,渠死命反共的行為還被讚許為是揭露「叛國逆流」,但最後反而在1972年密訪中國大陸並簽署《上海公報》,奠定日後中美關係正常化的基礎。這也從側面證明:反共不過僅是政客們獲得名氣和利益的工具,至於人民受到的侵害,他們並不在乎。
能夠造成美國這種瘋狂獵巫的原因,主要是來自意識形態的偏狹,以及選舉政治能鼓動民粹的弊病。這種思想與制度缺陷的前車之鑑,儘管過了半世紀以上,依舊絲毫沒給台灣任何啟示,於是就這樣重蹈以民主之名傷害民主的覆轍,這對一向自詡「民主燈塔」的台灣來說不啻是種苦澀的笑話。
而更教知者歎息的是,兩岸分立本就屬於民族悲劇,台灣卻仍執意通過《反滲透法》恫嚇兩岸交流。這不但凸顯選票式民主的缺點,更打上強權宰制的烙印,加劇歷史悲哀。台灣社會對此則渾然不覺,絲毫沒意識到自己已然是「民主」制度的受害者、以及霸權「反中」的微小籌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