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軍售】台灣採購66架F-16V條例通過 經費上限新台幣2500億
撰文: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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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會今天(29日)三讀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規定台灣向美軍購66架F-16V戰機所需的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500億元(約合642億港元)等六條條文。
據《聯合報》報道,台灣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三讀後將送台灣總統府公告,預計最快11月8日能邀請行政院長蘇貞昌赴院會報告。《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條文共計六條,重點條文第四條規定預算來源,明定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500億元,以特別預算編列,預算編列不受《預算法》第23條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限制。
各黨團也提出四項附帶決議,國民黨團附帶決議要求,台灣國防部將這次採購的F-16V相關零組件,在台灣生產並移轉關鍵技術,並在交機後逐步成立F-16機隊亞洲維修中心。親民黨團附帶決議應落實與美方承商,洽談相關零組件應在台生產製造與維修,提升台灣航太科技水準。
時代力量黨團則附帶決議要求,台灣國防部每年應就新式戰機採購的特別預算編列財源籌措、各項採購和工業合作項目進度、承接單位的相應準備等,向台灣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報告涉及機密部分以機密方式處理。
日前台灣國防部稱,已收到66架F-16 V block70戰機的「發價書草案」,後續將由台灣空軍與美方簽署發價書,預計2023年至2026年能獲得新機。
國台辦重批美國對台軍售
今年8月20日,美國政府同意供售66架F-16V block70型戰機,這是自1992年台灣獲得F-16A/B型戰機以來,近年規模最大的美國對台軍售案。
大陸國台辦批評美國軍售台灣戰鬥機違反「一中原則」以及「中美三公報」,也重批民進黨政府「罔顧台灣同胞福社利益、身家性命,賣身投靠,寡廉鮮恥,執意要將2300萬台灣民眾帶上絕路,必將遭到歷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