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案件首度開庭 司機等3人拒認過失致死罪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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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18)年10月21日,台鐵一輛普悠瑪列車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發生出軌翻覆事故,釀成18死、267人受傷,是台灣近27年以來最嚴重的火車事故。歷經7個多月調查,檢方6月間針對司機尤振仲、時任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和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共3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普悠瑪翻覆案今天(2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法官詢問被控過失致死罪的司機尤振仲是否認罪,他說:「我當然不認罪,我當時依照判斷和作業程序操作。」而柳燦煌和吳榮欽亦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檢方指出,這起死傷是因為尤振仲違反行車實施要點不當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形同關掉列車上乘客的生命防護網,令列車隨時可能成為「失速列車」;尤振仲把電門把手拉到時速140公里至142公里超速行駛過彎,早已超越臨界速度,因而車頭出軌翻覆。
尤振仲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尤之所以否認犯罪,主要是因為他不知道發生什甚麼事,希望藉由這次司法程序還原當時真相,最想知道的是,為何他的認知和檢方提出的客觀事證會不一樣,又指尤振仲當時判斷列車有剎車動作是因為ATP故障,才會關閉ATP。
尤振仲在開庭結束後表示,他會承擔自己應該要負的責任,要對去年在台鐵6432車次上所有人致上萬分歉意,因為他們是最無辜,這段時間自己其實跟犯人沒有兩樣,日子過得很難想像。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