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法案生效首日受理登記 台南同志成亞洲首對合法同婚

撰文:彭琤琳
出版:更新:

在台灣,立法院上周五(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令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地區。
今天(24日)是同性婚姻開放結婚登記首日,不少同志伴侶一早就到前往戶政事務所「搶頭香」登記結婚。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當天上午10時,已經完成166對同性婚姻登記。其中男性50對、女性116對。按縣市別觀察,以新北市38對最多,高雄市31對次之,台北市30對第三。首對新人於台南市安南區上午8時登記完成。

兩對同性情侶盛裝打扮到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中央社)

綜合台媒報道,在台北,早上約8時20分,在金曲女歌手蔡健雅演唱會上求婚的同志伴侶小銘、小玄雙雙穿著粉紅色西裝現身戶政事務所,他們在登記前甜蜜接吻,並在8時38分完成登記。同志情侶圖文作家厭世姬、劇作家簡莉穎也盛裝打扮緊接在後完成登記。

作家陳雪與其伴侶當天也在信義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陳雪表示,他們在2009年辦過婚禮,但當時沒有法律依據,這條路走了10年。她還說,辦理結婚登記只要3分鐘,但同志運動卻走了很久,希望將來透過同婚合法,能讓社會更接納同志。

澳門人梁展輝(右)和台灣籍丁則言,在高雄戶政拿著「同性婚姻書約」登記,但他們的申請未獲通過。(聯合新聞網)

不過在高雄,台、澳同志伴侶丁則言和梁展輝,因為受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限制,無法完成結婚登記,抱憾而歸。受理二人同婚申請的戶政人員表示,因內政部的解釋,他們的同婚涉及港澳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適用上有疑義,須先發函給相關部會取得正式函示,再依函示處理2人的同婚登記,所以目前只能先受理,不能完成結婚登記。

(中央社、聯合新聞網)

截至24日上午10時,已經完成166對同性婚姻登記。(台灣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