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婚專法黨團協商 關鍵條文無共識 周五將送立法院會處理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台灣的司法院大法官2017年釋憲要求,行政和立法機關須在2年內完成有關保障同性婚姻自由的修法或立法,限期將於下周五(24日)屆滿。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14日)上午主持朝野黨團協商,針對3個專法版本逐條討論,然而關鍵條文諸如專法名稱、關係名稱及親子關係等內容,朝野立委無共識,因此周五(17日)將送交立法院會處理。
台灣同婚議題歷經大法官釋憲與公投後,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反同團體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則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宣稱平衡正反雙方意見。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14日)上午主持朝野黨團協商,針對上述3個專法版本逐條討論,會議討論專法名稱、成立何種關係及年齡限制等關鍵條文,但未達成具體共識。
蘇嘉全:防假結婚條款「建議不採納」
不過,在林岱樺所提專法版本中,有關為防止假結婚的「防偽條款」,朝野立委有初步共識。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認為,這是非常怪異的立法,歧視性太高;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說,這條條文違背人權,希望不要通過等。蘇嘉全詢問現場各黨團意見無異議,裁示「建議不採納」此條文。
蘇嘉全最後裁示,經過是次討論,保留條文於周五(17日)院會處理,各黨團屆時可提出修正動議,個別委員若滿足法定人數,亦可提出修正動議,但以黨團提案呈現最佳;本案已安排在周五院會的第一案進行處理,這是大家的共識。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