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妻與街坊老闆調情街知巷聞 「綠帽夫」淪為最後一個知道的人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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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桃園市張姓男子(40歲)在桃園某商圈開店,與對面開飲食店的阮姓婦人聊得投機,張妻在丈夫手機內發現張和阮婦有親密對話,追問丈夫後,張男承認和阮婦上汽車旅館(Motel)16次,還指認阮婦身上私密處的特徵,張妻氣得控告2人通姦,隨後又撤回對丈夫的告訴。

檢察官偵辦時,阮姓婦人否認和張男上汽車旅館幽會,通常都是張主動,只和張喝過咖啡,身體特徵是聊天時隨意說的。

檢察官檢視雙方對話,包括張男「我們已經很久沒這樣啦、跟你說對不起」,阮婦:「斷一定會的、而且你還在我們對面做生意,街坊都知道我們的事,你還有辦法跟我老公在一起,趁他沒發現前早點解決」,張男「對,所以才跟妳對不起」等,檢方認為這對話無法證明2人有過親密關係,至於張說的身體特徵,檢察官也認為無法證明有通姦行為,並未勘驗特徵就對阮婦不起訴。

阮婦丈夫在檢方傳票送到家中時,才獲悉對面的老闆和妻子有瓜葛,因妻子保證未和對方偷情,阮婦丈夫並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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