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持觀光簽證在日非法停留24年遭逮 稱只為與男友同居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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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與同性男友在日本生活,一名台灣籍男子1994年持觀光簽證入境日本後,竟非法停留24年之久。他近日遭到日警逮捕,並遭到強制出境處分,但他請求法官撤銷處分,並希望獲發「在留特別許可」簽證,因他想要「和相愛的人、相互支持的對象在一起」。
據台灣《聯合報》今天(25日)報道,這名台灣男子G近日遭到日本警方臨檢盤查,警方發現他自1994年至今,一直在日本非法停留。他隨即遭到逮捕,並被日本政府作出強制出境處分。
不過,日前在東京地院開庭證人詰問時,G男主張他若無法待在日本,回台灣亦無可依靠的親人,無法維持生活,且親人不諒解他的同志身份,因此拜託日本政府取消強制出境的處分,並給予他「在留特別許可」簽證。他的男友X也說,「在一起的時間,就算是多一天也好。」案件將於明年3月31日再度開庭。
雙方相互扶持25年
報道指出,在日本,若非法居留者已與日本人結婚,或是沒有登記但有婚姻事實的「事實婚」,日本政府是可給予「在留特別許可」,然而日本並沒有同性婚姻制度。G男認為,對同志亦應適用上述規定。
報道指出,G男和男友兩人相互支持着對方共度25年的同居時光。期間G男感染了愛滋病,但非法居留並不能加入日本的健保,X男便一直在經濟與身心面支持着他。而當X男陷入抑鬱的時候,G男亦挺身出來照顧他。兩人原已與律師商量,要向日本入境管理局自首並申請「在留特別許可」,但在準備的過程中被逮。
詰問的時候,律師問他們「對結婚的定義是甚麼。」G男說,「可以和相愛的人、相互支持的對象在一起。」他說,日本現行法令同性無法結婚,但「相信我們緊密地連結在一起。」旁聽席坐滿來聲援他們的人,現場傳出啜泣聲。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