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家公投】兒子「造反」挺同婚 台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尊重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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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將於明天(24日)舉行「九合一」地方選舉暨10項全民公投案投票,當中反同婚團體「愛家公投」與挺同人士「平權公投」的對決成為一大看點。
就在投票日前夕,反同婚組織「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的兒子今天(23日)投書媒體,發聲力挺同婚,要大家在「愛家公投」投下反對票。面對兒子的「造反」,張守一則在受訪時回應表示,尊重兒子的意見表達,稱無論如何他都愛孩子。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現身愛家公投造勢場合。(中央社)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的兒子邦邦今天投書台媒,洋洋灑灑寫下千字,希望大家能夠在明天公投投票前停下來想想,不要支持第10、11、12案的「愛家公投」。邦邦說,自己有很多同志朋友,但他們將要被所謂的「愛家公投」推下懸崖。

邦邦說,性別平等教育十幾年來也很有進展,比他還年輕的人,幾乎都知道性別是多元的,會善待不同的人,孩子就要活在一個性別平等、接納包容的世代了,多麼地幸福。然而,包含他父親的這群人卻跳出來說,同志的婚姻要透過公投、全民決定,甚至要廢除認識多元性別的同志教育。他認為,明天民眾手上的公投票,就要決定台灣的同志能不能被當正常人,就要決定同志家庭能不能存在,決定同志孩子能不能被看見,「這是多麼荒謬且悲哀。」

對此,張守一接受訪問時說,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不同的想法,他尊重兒子的立場。張守一說,不管孩子的意見是甚麼,做父母的都還是愛他,不過他亦指出,兒子投書應該用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而不應用「張守一兒子」這樣的名義。

「愛家三公投」主文內容: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愛家公投」發放的文宣品。(中央社)

台灣同婚的民法專法之爭

現時亞洲並沒有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台灣大法官去年5月24日發出第748號釋憲案,宣告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屬於違憲,立法機關需在2年內完成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同性二人得依現行民法規定登記結婚。

此舉令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但大法官並未有說明,修法形式是取消現行民法中對婚姻雙方性別的約束,抑或建立「同性伴侶法」等專門法律,來保障上述權益。

目前,台灣同志團體要求以修改民法的形式保障同婚,但反同團體認為,民法「牽一發而動全身」,貿然修改將衝擊幾千年來的婚姻制度和倫理道德,台灣亦將因此毀滅。不過挺同團體就駁斥稱,婚姻制度一直在不斷演進,修民法較立專法更平等、節省社會資源,且認為修改民法只是增加保障同志群體,異性戀者固有的權益並未受到影響。

台灣現行「同志教育」倡導學生認識性別多元概念,尊重不同的性傾向和性別特質。(網上圖片)

「同志教育」之爭

台灣現行國小到高中的「性別平等教育」,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三個主軸。其中「情感教育」教導學生正確處理情感關係,「性教育」強調學生應認識自己的身體,避免受到傷害和侵犯,「同志教育」則是教導學生認識性別多元的概念,尊重不同的性傾向和性別特質,避免發生歧視和霸凌。

反對「同志教育」的人認為,性傾向可以透過學習得來,同志教育影響了低齡學童對自己性別的認知,教導他們「多元情慾」、「性傾向是流動的」,可以讓他們「變成同志」,要求這些教育不應在國中和國小階段進行。

「平權公投」主文內容:

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