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陸男持聯合國難民證「過境」台灣 聲稱遭迫害要求政治庇護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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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10月1日報道,劉男與顏男兩名大陸人士9月27日來台過境轉機時未有登機,滯留桃園機場並有意申請庇護。對此,台灣移民署30日表示,兩人未申請入台證而無法入境,目前暫時由航空公司安置在管制區內。

台灣桃園機場。(視覺中國)

台灣移民署稱,兩人在泰國時仍處簽證效期內,並持有效大陸護照從泰國過境台灣,目的地為大陸,期間未曾向台灣政府申請入台證許可,因此無法入境。

台灣移民署表示,當事人已「向相關國家」提出政治庇護申請,移民署也連續在28日及29日,安排相關主管部門人員與兩人晤談,了解當事人處境。

聲稱在大陸遭到迫害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上述兩名男子原定要轉機到北京,可是兩人卻聲稱在大陸遭到迫害,在機場內向台灣申請政治庇護。

報道指兩人持有「聯合國難民證」。這類持證人一段為無法取得國籍國家護照,於是由所居國家政府簽發「聯合國難民證」,權充為旅行證件。持證人無權享有簽發國的領事保護,而一旦難民取回護照,難民證將會失效。

報道指出,今年5月,大陸維權人士黃燕亦持聯合國難民證獲准入境台灣,當時被短期安置3個月,當時陸委會強調個案並非政治庇護,而是黃女的健康狀況不佳,基於人道考量專案許可讓她入境,停留時間3個月以利民間團體協助前往第三國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