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灣花蓮縣長被控15年前操縱股票 終審判囚8月沒收千萬遭解職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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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灣花蓮縣長傅崐萁2003年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案,一審判囚4年6月,後經數次改判,台最高法院周三(12日)終審駁回上訴,維持更二審判決,傅崐萁須入獄8月,並沒收6302萬元(新台幣,合1605萬港元,下同)不法所得。
台灣內政部周三(12日)表示,即日起解除傅崐萁縣長職務,並將報請行政院指派合適的代理縣長人選。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中)資料照。(風傳媒)

前台灣花蓮縣長傅崑萁2003年間炒作合機公司股票,台中高分院痛批他當時身為立法委員,竟無視政府法令,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股票交易市場,先前判他1年4月徒刑,但依相關法例減刑為8月,沒收6302萬元不法所得。台最高法院周三(12日)終審駁回傅崑萁上訴。傅崑萁將於近日入獄,最高法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傅崐萁上(8)月底曾計劃訪美參加「台灣同鄉聯誼會」,但遭美國在台協會(AIT)要求提供20年來所有判決書正本及翻譯件,最終傅因未能提交而遭拒簽。傅因此於上周一(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抗議AIT「干涉台灣內政」,是沒有資格審查自己的資料,亦表示自己再也不去美國。

台灣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當日表示,將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即日起對傅崑萁解除職務,並儘快報請行政院指派適當的代理縣長人選。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