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射箭教練否認「先姦後殺」強調是「先殺後姦」 原因係......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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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射箭教練陳伯謙今年6月將高姓女學員姦殺並肢解後,棄屍在陽明山。台北地方法院周四(6日)開庭審理此案,陳男在庭上否認姦殺,稱「我是先殺了人,然後才性侵屍體的!」
陳男向法官表示要向死者家屬道歉,並當庭下跪;死者父親不接受道歉,要求陳男說出犯案實情,勿避重就輕。
開庭前,法官斟酌陳男與死者父母及妹妹均到場,將兩方隔離兩處,陳男進入法庭受審,家屬隔玻璃可看見陳男,但陳男看不見家屬。
陳男在庭上坦承殺人,但否認「先姦後殺」,強調是「先殺後姦」,並反駁稱,切除女方一側乳房及下體不是為了做標本;他向法官表示要向死者家屬道歉,並當庭下跪。
據悉,「先姦後殺」刑度較「先殺後姦」為重。死者父親當庭表示不接受道歉,要求陳男應說出全部的犯案過程及實情,不要避重就輕。死者家屬委任律師庭後表示,經與死者家屬討論,將向台北地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台北檢方於8月14日起訴陳男。起訴指出,陳男今年5月在台北市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並進行教學,被害女子因報名課程而與陳男相識。
檢方起訴指出,被害女子於5月31日到「野居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及飲酒,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男凌晨4時性侵女方,女方驚醒極力反抗,遭陳男勒頸窒息死亡;陳男將女方分屍,並於6月4日分裝7袋載到陽明山棄置。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