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近4個月 柯文哲看守所內辭民眾黨主席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已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為避免黨務停滯,他於看守所內透過律師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經台北地院審理,今(20)日裁定准許此聲請,柯文哲正式辭去民眾黨主席一職。
綜合《中時新聞網》、《風傳媒》等台媒報道,柯文哲因受羈押限制通信,無法以書信表達請辭,須經法院核准解除禁止通信的限制後,才能寄出聲明。律師團指出,此舉為確保黨務正常運作,無意影響案件偵查進度。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柯文哲辭職聲明內容純屬黨務事宜,與所涉貪污案件無關,且無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依據《台灣民眾黨黨章》相關規定,柯文哲的辭職聲明自交付秘書長時,即具法律效力。法院認為,解除通信限制不影響偵查公開原則,因此裁准此聲請。
此舉標誌柯文哲正式辭去黨主席,民眾黨將進一步處理相關黨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