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尹雋世大風波︱團長澄清早通知要住村 鄭泳舜曾助備戰:應道歉
黃尹雋原定於成都世大運參加半馬賽事,但最終未有落場。他昨日於付費頻道Patreon發文承認未有入住選手村,卻因此被代表團「DQ」;他同時質疑代表團的管治手法,直指代表團未有通知他必須入住選手村,又稱代表團表示「你跑唔跑其實啲高層無咩所謂嘅」。
「選手村風波」今日持續發酵,一眾港隊成員包括黃卓寧、羅映潮、謝俊賢等,先後在社交網站上載帖文與限時動態,暗示或直指黃尹雋紀律有問題、欠缺團隊精神,團長麥美珠晚上於成都接受《體路》訪問時澄清,早已向黃尹雋表明運動員必須入住選手村,並指黃尹雋後期拒絕與代表團溝通。至於贊助黃尹雋前往雲南一個月備戰世大的「青途」主席鄭泳舜,對於今次事件表示失望,他認為運動員要尊重「香港代表隊」身分,希望黃尹雋向公眾交代事件及向香港隊致歉。
黃尹雋昨日在付費頻道Patreon交代事件,他指一直不知道選手必須入住選手村,一來代表團從未向他提及,二來香港大專體育協會的世大運文件中亦無此條文。黃表示選手村衛生環境惡劣,加上選手村離比賽場地需要1小時車程,比賽當日早在7時15分起步,大會專車為4時15分發車,所以他預訂了跟比賽場地僅一條馬路之隔的酒店。
黃指,曾向代表團查詢能否於比賽前一晚入住酒店,但工作人員向團長查詢後表示團長拒絕,代表團更稱「你跑唔跑其實啲高層無咩所謂嘅」。黃指收到這個通知已經接近比賽前一日的傍晚,為免舟車勞頓,所以凌晨2時多方從酒店出發返回選手村集合,「最後4點集合時代表團認為我無返去留宿,所以唔比我出賽」。
黃在文中質疑代表團管治手法:「自己感覺最後結果變到咁樣自己太想優化所有條件去比賽,因為用一個運動員嘅身分到成都,但原來代表團係用學生多一啲嘅感覺去處理管治,畢業左好耐再加上27歲,所以無論所有回應同溝通都令我有啲落差,跟田總出隊比賽溝通無呢個感覺,亦令我忽略左佢地要求嘅紀律吧。」他補充「有少少都唔知點解搞成咁」,需要消化事件再收拾心情準備柏林馬拉松,「繼續希望今年內衝到奧運標 (2:11:30)」。2小時11分30秒是東京奧運標準,巴黎奧運標準已提升到2小時08分10秒。
黃尹雋發文後,其他港隊成員今天罕有地以相同Hashtag「#團隊冇問題」在社交網站陸續發帖。負傷完成賽事的黃卓寧表示:「田徑大部分都係個人項目,落場比賽就係專注自身表現,但代表緊香港,就係將每一個人夾埋一齊組成一個小隊,每位隊員都有各自既責任,亦有規則要遵守,並不是一個人想點就點,亦必須對整個團隊有所交代,所以我覺得上線比賽係最基本既責任,無論最後完唔完成到,都至少盡力嘗試過,如果連最基本責任同紀律都做唔到,係唔配做運動員,更何況代表香港。」
羅映潮指,選手村提供一日三餐,有專車接送運動員到達賽場,沿途有警車開路,「唔存在唔方便呢一個問題」;她認為運動員亦要遵守守則,有團隊意志,「少了一個人就沒有團隊成績」。
林穎璋稱,「與其關注某運動員嘅行為操守,希望大家可以更留意場上其他嘅默默耕耘」,包括黃卓寧、羅映潮、謝俊賢及跑到入醫院的莊司暘。與黃尹雋同房的謝俊賢則發出限時動態,分享黃尹雋及經理人蘇慧軒回覆《運動筆記hk》的文章,強調「來自本身室友的親述」,並指領隊團及高層不會想一名態度及品格出問題的運動員代表香港700萬人。
黃尹雋在6月下旬曾率隊到雲南高原訓練,準備今次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據黃尹雋的IG帖文,「青途」贊助他在昆明、大理及麗江一共36日的訓練。「青途」主席鄭泳舜對於黃尹雋因選手村風波最終未有上線作賽感到失望,他表示:「『香港代表』是經過遴選和競爭得來的,運動員應該尊重,何況最終他未有作賽導致港隊失去隊際分數。入住選手村亦是必須跟隨的規矩,運動員應該遵守這些守則,尊重整個團隊。加上運動員花了極大心機和氣力備戰,應該認真看待比賽,不能輕率。」鄭認為,黃尹雋應向港隊致歉,痛定思痛,未來繼續爭取佳績。
至於香港代表團團長麥美珠及行政秘書侯耀忠今晚在成都接受《體路》訪問時澄清,黃尹雋因在比賽前一晚10時沒有入村,故決定取消其資格。她指早已向黃表明要住選手村,若不遵守代表團守則會被取消資格,黃則回覆了「OK」;當代表團不停找黃時,黃到後期卻拒絕溝通,甚至由經理人蘇慧軒代為向代表團講述情況。麥美珠澄清代表團沒人說過「你跑唔跑其實啲高層無咩所謂嘅」,代表團亦替黃訂了跟大隊一起回港的機票,惟黃自己訂了比賽日下午1時的機票返港,卻沒通知代表團。
就上述事件,《01體育》向黃尹雋查詢,截至文章刊登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