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行山】三個月內行完4千多公里PCT 秘訣並非步速快而是自律
8月8日 第一百零一天 俄勒岡州 第2956公里
全長四千多公里的PCT,一般人會花大約五個月時間去完成全程,當我走在俄勒岡州時,代表我已經完成了超過三分之二條PCT,但原來有些「神人」已經完成全程,到達加拿大了!
文:王維寶/《最慢的速度》作者
我在行程開始之前,就從網絡上認識了幾位打算今年挑戰PCT全程的華人,除了剛起步時的台灣隊友培竹和武平,與阿泰和呆呆夫婦二人組外,還有一位是居住在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美籍華人Sam。
「Speedy Sam」要3個月內行完PCT
還記得他晚我十三天,在五月十二日從南加州起步,第一天就走了超過四十公里,當時的我正在忍受着膝傷,所以很擔心他會步我後塵,因走得太多而受傷,結果他自那天起,每天都能夠徒步五十公里以上。問到他為什麼要走這麼快,原來他因為工作關係,只拿到了三個月的休假,所以希望能夠在假期完結前走完全程,所以必需走快一點。
由於他的行進速度,令他得到了「Speedy Sam」這個步道別稱。
為什麼他一開始就走那麼快,卻沒有受傷?因為他在出發前,已經進行了不少登山訓練,除了令他有更好的體能外,身體也已經適應了長途徒步這種高強度的長期運動,有別於一般徒步者,需要兩到四星期才能令身體完全熱身。
自律地嚴格執行計劃
即使Sam的徒步速度再快,他也不是在跑步,走得再快也有一定極限,如果想走得「快」,秘訣不是要步速快,而是要走得多。為了一天也夠走得更遠,Sam規定自己每天早上走十英里,下午十英里,晚上十英里,每天由早上起床,一直走到晚上接近十一點才會停下來,徒步十多小時,天天如是,嚴謹地執行這個計劃的他,每天最少都能走五十至六十公里以上,就算在大雪的中加州區域,仍然能夠走四十公里以上,毅力驚人。
比起走得快,我覺得更考驗Sam的,是他不能浪費每一天作全休日,當Sam每次來到城鎮和補給點,他只會到郵局和商店,拿了自己的補給箱後,馬上就會重返步道,不作多餘的停留,反觀自己,每次來到城鎮,總是要大吃大喝一番,有充足休息後才繼續前進。
他能夠抵受城市的誘惑,按自己的計劃前進,當然很值得讓人敬佩,但最令我佩服的,是他在出發前,沒有低估、也沒有過份高估自己的能力。我相信一般人如果只有三個月假期,而又想走PCT的話,第一個想法是把行程一分為二,分兩年完成,但Sam卻決意要挑戰一次過完走,難度比一般徒步大得多。
這種向難度挑戰的決心,再加上完全克服自己內心的軟弱,以堅韌意志執行自己日程計劃,讓他在八月六日到達了加拿大,以八十五天的時間,完成了四千多公里的PCT,期間他無視高海拔,無視雪山,無視所有困難,沒有一天停下來休息,以平均每天徒步四十九公里的速度,完成這次壯舉。
「因為天雨和其他因素的關係,我的行程受到影響,當我來到華盛頓州最後一段路時,已經很難趕及在假期完結前完成全程的了,所以也曾經想過提早結束行程,但又不甘心就差一點點就能到達加拿大也要被迫放棄,所以我通宵走了三天。」當我來到距離波特蘭不遠的小鎮時,Sam以步道天使的身分過來找我,開車載我到波特蘭吃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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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後三天的行程裏,我每天都走了接近七十公里,當我在晚上徒步時,因為太想睡覺,精神恍惚地走着,自己好像出現幻覺,有兩個隊友一前一後守護着我,提醒我每一步踩的位置,最後才能支撐過去,趕上計劃到達加拿大。」
Sam的堅持和意志力,令我反思,自己的決心究竟有多大,如果將自己代入了Sam的情況,能否也像他一樣,堅持到最後呢?不過每個人走PCT的目的不同、能力不同、年齡不同、開支的預算不同、裝備的品質不同,每個人也有自己的情況和處境,根本不能夠放在一起比較,正所謂「人比人,比死人」,長途徒步不是比賽,不需要和別人比拼速度,只要按自己認為適合的方式去完成挑戰,每個人也會是勝利者。
【本文節錄自《最慢的速度》,獲作者王維寶授權轉載。】